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大队是什么意思?

2个的区别???

答:一、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大队的内涵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委托的指导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行政职能和负责劳动保障监察经办工作。     

二、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大队的区别 

1、管辖部门不同     

劳动仲裁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作出裁决。    

劳动监察大队隶属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工作内容不同     

劳动仲裁是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劳动监察大队是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委托的指导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行政职能和负责劳动保障监察经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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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1-11
劳动仲裁处是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劳动监察大队是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机构,提出劳动仲裁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仲裁处申请,也可对公司违法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
第2个回答  2020-04-07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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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9-11-11
一个是仲裁机构,一个是执法机构,完完全全的两码事
第4个回答  2019-11-11
劳动仲裁是一种行为,是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的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的行为。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与劳动监察大队不是一个机构。劳动监察大队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用工手续,负责劳动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劳动监察大队是应该单位机构,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具体承办局各执法单位提请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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