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原材量怎么送?
追答根据国家规范要求:装饰装修工程应采用主要原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等,必须有供应部门和厂方提供的出厂质量证明文件。物资进场后由项目物资部组织进场验收,填写《材料进场检验记录》,凡
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照现行规范标准规定进行复验或有见证取样送检
,合格后填报《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附出场质量证明、材料外观检验记录、检验报告、复验报告、备案证书、使用说明等),向监理单位进行材料报验,报验通过后方可正式使用。
按规范、标准规定,有复验要求的物资包括:水泥、建筑外门窗、室内用瓷砖、室内用石材、室内用人造板等;这些应在进场验收(外观、数量、规格、性能、质量证明文件等)合格的基础上,由项目试验员进行取样送检,并反馈复验报告,复验合格,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认可后,方可在工程中使用。复验结果不合格的,应及时上报项目技术负责人或双倍取样复验。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