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延期交房,写的告知函有没有法律效用

事情是这样的,我们买的是期房,合同约定2017年7月31号交房,在交房前一个星期,售楼处打电话通知要延期交房,我们问他房子要延期多久,违约金怎么赔。售楼处讲房子到年底应该能交付,违约金等交了房再说,态度很强硬。关键还有公共维修基金要上涨,业主损失很大,开发商也没说法。更可气的是可以让我们退房,房价涨了这么多,业主怎么可能退房。后来经过一系列的维权行为,开发商迫于政府压力,出了这张告知函。请问有关法律界人士,若果开发商不能履行上面写的,我们能不能告他。这张告知函有没有法律效用?麻烦大家帮帮忙!

如果事先和预购房主没有就合同中交房时间约定条款进行协商并挣得同意,这只是单方面的的一个告知,根据《合同法》对房主没有约束力,到期不能交房房主可根据该法以合同违约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开发商按合同中约定的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如果合同中有因不确定因素允许开发商了延期交房的条款,对房主就有约束效果了。
至于其他费用可以拒绝交或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开发商拒不交房,房主可推举代表授权通过民事诉讼解决。追问

您讲太专业,我不太能听懂。签的预售合同有约定2017年7月31号交房,若延期交房按全款的万分之一每天赔付。但是,工地已经停工很久,我们业主为了督促开发商早日完工,就提了几点要求。最后经过磋商,开发商同意了照片上的三点,然后出了这个告知函。现在我们关心的是如果开发商反悔,我们能不能通过这个告知函起诉他,得到告知函上答应的赔偿金额。

追答

如果这个告知函是经业主们推选的代表和开发商协商定的,可以视为是合同的补充条款,如果到期还是不能交房业主就可按这个要求赔偿。当然如果还约定了对业主的要求的话一样对业主有效,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如果是个别或没有超过二分之一业主推举的代表和开发商协商的,无法律效力,其他业主依然可按合同条款要求开发商履行责任。

如果这个告知函是经业主们推选的代表和开发商协商定的,可以视为是合同的补充条款,如果到期还是不能交房业主就可按这个要求赔偿。当然如果还约定了对业主的要求的话一样对业主有效,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如果是个别或没有超过二分之一业主推举的代表和开发商协商的,无法律效力,其他业主依然可按合同条款要求开发商履行责任。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8-09
具体以你们的购房合同为准
告知是开发商的义务
你们可以抱团法律维权
第2个回答  2017-08-09
有的吧,赔偿就看购房合同上怎么写的,怎么写就怎么赔
第3个回答  2017-08-09
有,你去找律师述说情况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