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保家庭共济怎么开通

如题所述

重庆医保家庭共济的开通方法如下:
1. 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携带个人医保账户或社保卡,办理医保共济账户手续。
2. 确认授权人电话号码与操作电话号码一致。
3. 办理后,家庭成员可使用个人医保余额进行医保范围内的开支。
4. 通过相关软件,点击“医保服务”,选择“家庭共济”并创建家庭共济关系。
5. 输入手机号和详细地址,完成人脸识别认证。
6. 认证通过后,输入家庭成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生成邀请加入家庭共济。
医保的类型与覆盖范围:
1. 城镇职工医保:为城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正式职工提供的医疗保险;
2. 城镇居民医保:面向非职工城镇居民,如未成年人、老人、无业人员等;
3.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针对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制度;
4. 大病医保:为重大疾病患者提供的额外医疗费用保障;
5. 跨省异地就医医保:为在异地就医的参保人提供的医疗保障服务。
综上所述,重庆医保家庭共济的开通需要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账户手续,确认电话号码,家庭成员可用医保余额开支,通过软件创建共济关系,完成人脸识别认证,并邀请家庭成员加入,以实现医保资源的共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七条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按照各地规定执行。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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