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上部钢筋为2∮16+2∮18 2/2 怎么表示?
答:梁平法没有规定这样的制图规则。怎么表示?你是想如何布置的?才能说怎么表示。而你已定调:梁上部钢筋为2∮16+2∮18 2/2。错了!还怎么表示什么?
我们来看,梁上部钢筋为2∮16+2∮18 2/2。这不是集中标注。
集中标注规定:4.梁上部通长筋或架立筋配置(通长筋可以相同或不同直径采用搭接连接、机械连接或焊接的钢筋),该项为必注值。所注规格与根数应根据结构受力要求及箍筋肢数等构造要求而定。当同排纵筋中既有通长筋和架立筋时,应用加号“+”将通长筋和架立筋相联。注写时需将角部纵筋写在加号的前面,架立筋写在加号的括号内,以示不同直径及与通长筋的区别。当全部采用架立筋时,则将其写入括号内。
【例】222用于双肢箍;222+(412)用于六肢箍,其中222为通长筋,412为架立筋。
显然你的题:架立筋没有写在加号的“括号内”。这不是集中标注。
梁上部钢筋为2∮16+2∮18 2/2。再来看原位标注
4.2.4 梁原位标注的内容规定如何:
1.梁支座上部纵筋,该部位含通长筋在内的所有纵筋;
(1)当上部纵筋多于一排时,用斜线“/”将各纵筋自上而下分开。
【例】梁支座上部纵筋注写为625 4/2,则表示上一排纵筋为425 ,下一排纵筋为225 。
(2)当同排纵筋有两种直径时,用加号“+”将两种直径的纵筋相联,注写时将角部纵筋写在前面。
【例】梁支座上部有两根纵筋,225 放在角部,222放在中部,在梁支座上部应注写为 225+222 。
再看你的题梁上部钢筋为2∮16+2∮18 2/2与平法制图规则,集中标注对不上号和原位标注也不合拍!当它是原位标注2∮16是角筋,再用加号“+”将2∮18 直径的纵筋相联(只有同排纵筋有两种直径时),但又用了2/2显然表示上一排纵筋为2∮16,下一排纵筋为2∮18 。这样矛盾百出!若是图纸上设计(应与设计联系解决)或是你自己想出来的,叫施工无法施工,监理无从检查,不是建筑工程上的共同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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