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什么条件可以办低保?

如题所述

办理低保并不是按照残疾等级计算的,但可以到当地残联申请残疾补贴。要办理低保,必须满足一定条件,申请者家庭户月人均收入要低于户口所在地县区政府公布的低保线以下。

如果符合低保条件,属于城市户口的,则可以到户口所在的社居委申请办理低保,如果是农村户口,则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办理申请手续。

扩展资料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审核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的责任主体,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应当对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逐一入户调查。县级民政部门在作出审批决定前,也要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严禁不经调查直接将任何群体或个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民政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务院《意见》旨在规范低保对象的认定程序,以确保低保资金不被滥用。对于骗保者,除追回骗取的低保金外,还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于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各地除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外,还应将有关信息记入征信系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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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4-04

办理低保并不是按照残疾等级计算的,但可以到当地残联申请残疾补贴。

要办理低保,必须满足一定条件,申请者家庭户月人均收入要低于户口所在地县区政府公布的低保线以下。如果符合低保条件,属于城市户口的,则可以到户口所在的社居委申请办理低保,如果是农村户口,则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办理申请手续。

国家对低保的一般规定如下(各地均有当地标准规定):

一、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扩展资料:

农村低保待遇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由户主通过村民委员会向居住生活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初审。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组织村民代表开展民主评议,并对申报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村公示3—5天,并指导其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

3、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在校验申请人上报材料齐全后,正式受理申请人的申请,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对象,提出补助意见,由村民委员会进行第二榜公示3—5天,对不符合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通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级审批管理机关。

4、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收到上报申请材料后,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复审,进行依法审批,对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通知所在村民委员会再次公示第三榜3天,对无异议的对象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保障金领取存折,对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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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05

办理低保并不是按照残疾等级计算的,但可以到当地残联申请残疾补贴。

要办理低保,必须满足一定条件,申请者家庭户月人均收入要低于户口所在地县区政府公布的低保线以下。如果符合低保条件,属于城市户口的,则可以到户口所在的社居委申请办理低保,如果是农村户口,则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办理申请手续。

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村民,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居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申请低保待遇。

申请条件:

1、 持有本市农业户口的居民;。

2、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当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700元/年)。

3、对符合条件的“三无对象”实行全额救助,对有一定收入的贫困对象实行差额救助。
家庭成员包括下列人员:

(一)配偶;

(二)共同生活的子女。

(三)共同生活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四)与兄、姐共同生活的父母双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

(五)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

(六)民政部门根据本条原则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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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9-01-03
每个城市的残疾人低保申请条件是不一样的,下面以杭州为例:
残疾人低保申请需要的条件如下:
根据《杭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重度残疾人员可单独提出低保申请,其他残疾人员则要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为单位提出低保申请。
1、未婚、离异或丧偶的成年精神残疾人员和智力残疾人员,可由本人(或亲属)单独提出低保申请;
2、未婚、离异或丧偶的一级和二级成年肢体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视力残疾人员和综合残疾人员,可由本人(或亲属)单独提出低保申请;
3、其他未婚、离异或丧偶的成年肢体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视力残疾和综合残疾人员,在其未就业期间可由本人(或亲属)单独提出低保申请。
上述人员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时,不受其原供养人的年龄限制。
为关爱和照顾困难群众,对重残人员(一、二级)、患有重大疾病缉发光菏叱孤癸酞含喀人员、70岁以上老年人、学龄前儿童和在校学生,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救助金,属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救助金;凡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员(包括已享受重点救助的一、二级重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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