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直销是不是传销

如题所述

同仁堂直销不是传销,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目前已形成六个二级集团、三个院、五个直属子公司的主体架构。

同仁堂是国内最负盛名的老药铺,创建于1669年(清康熙八年),自1723年开始供奉御药,历经八代皇帝188年,创建于1669年,至今已有300多年的历史。

目前,同仁堂已经形成了在集团整体框架下发展现代制药业、零售商业和医疗服务三大板块,配套形成十大公司、二大基地、二个院、二个中心的“1032”工程,其中拥有境内、境外两家上市公司,零售门店800余家,海外合资公司(门店)28家,遍布15个国家和地区。

扩展资料

2005年,同仁堂职工在中国能源化学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中国中药协会、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共同举办的“全国中药调剂员技能竞赛”中囊括前三名。

2006年,在北京市商业联合会与北京日报报业集团共同主办的“2005年度北京十大商业品牌”评选活动中,“北京同仁堂”荣获“北京十大商业品牌”称号。

2006年,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主办的《医药经济报》,根据SFDA南方所医药经济运行分析系统数据,向2005年销售收入(含商业)排名第九的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授予“中国制药工业百强”奖牌。

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确定,国务院批准“同仁堂中医药文化”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006年8月,经“品牌中国总评榜专家委员会”综合评审,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当选为“中国25年25大典型品牌企业”。

2006年12月,同仁堂被国家商务部认定为首批“中华老字号”。

2006年12月,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授予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领导班子“全国国有企业创建‘四好’领导班子先进集体”称号。

2006年12月,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商业联合会、北京市连锁经营协会再次授予北京同仁堂连锁药店“北京优秀特许品牌”奖牌。

2006年,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中国质量协会用户委员会“全国用户满意企业”复评。

2007年3月,在由北京大学中国品脾研究中心、中国新经济研究中心主办,世纪影响力(北京)品牌文化传播中心承办的“2006中国品牌领袖年会”上,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殷顺海荣获“国际影响力品牌领袖”大奖。

2007年12月,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荣获第十届全国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称号

2012年7月30日,由中国上市公司发展研究院、中国排行榜网与《南方企业家》杂志社联合组织评定的“中国排行榜·2012中国上市公司最具投资价值100强”在广州揭晓。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榜上有名,排名第43。

2018年5月9日,“2018中国品牌价值百强榜”发布,同仁堂排名第72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同仁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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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1-16

截止2019年1月15日,同仁堂直销未被认定为传销

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samr.saic.gov.cn查询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直销资格

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04月14日,注册资本:59813.6482万人民币,登记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8幢5层--13层。主要经营范围:生产颗粒剂、片剂、胶囊剂、口服液等现代型的中药产品、营养保健品、中药饮片。

扩展资料

一、首先打开百度搜索: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二、在国家公示系统首页输入“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点击搜索;

三、等待搜索结果出来,在页面下方显示“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点击企业名称;

四、该企业显示为正常开业状态,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所以不是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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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5-07

同仁堂直销这一组织是否涉嫌传销,尚无定论,需要司法机关通过介入立案调查、审查起诉、审判等程序以后,才能有一定的定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若大家发现或认为符合上述条件,可以积极向警方举报,共同打击传销行为。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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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8-05-07
是的,绝对是像这样打着老字号招摇撞骗的公司太多了,在西安我还看到仿制肯德基的饭店!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2-09-10
同仁堂已经成为变相的传销了,目前几乎全是靠拉人头在做的,而且不拉下线不狠点根本赚不到钱,身边有3个朋友平均投资都在5万左右,除了自己囤的那些货外,不靠点忽悠东西很难卖的。尤其一个像饮水机一样的破玩意成本大概200左右卖4000多,这种东西吹的神乎其神,而且同仁堂直销也就同仁堂有点股份,不属于直辖管理的,出了问题很容易甩锅,倒霉的都是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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