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8-01
读后感
1.今天我们去淄博影院看了一场名为《一个都不能少》的影片。
剧中讲的是水泉乡水泉小学高老师的妈妈病了,他要回家探望,于是便请了一位年仅12岁的魏敏芝做代课老师。高老师临走前再三叮嘱魏敏芝班里的学生要一个都不能少。可是不久,张慧科因为家里穷去城里打工。魏老师就千里迢迢来到城里找张慧科。最后在电视台台长的帮助下他终于找到了张慧科。
水泉小学的教室那么破旧,文具那么少,学生的家境又那么贫寒。可是不管教室多么破旧,文具多么少,家境多么贫寒,他们仍然坚持学习。我们现在的环境不知道比他们好多少倍,所以我们应该更加努力的学习。
剧中的魏老师对她的学生那么好,我们的王老师对我们也不差。老师为了让我们长大有出息,无时无刻的为我们辛勤的忙碌着。同学生病了,老师牺牲了自己的休息时间去看望同学,为同学补课。老师这样关心我们,爱护我们。我们要以优异的成绩报答老师。
2. 我读了《只有一个地球》这篇文章才知道我们的地球现在的处境,地球正受到我们其中一大部分人类的破坏,在清澈的小河里扔垃圾,工厂排放污水把小河弄得非常脏,有许多猎人为了自己的利意,不惜抓了许多保护动物,来卖给别人,自己有钱了,可是破坏了动物资源,破坏了动物的家,人是离不开动物的,还有一些人为了自己的菜好,能赚很多钱,但是他有没有想过,其时那是害了自己,比如你的菜种在田里,毛毛虫一定会去吃,燕子发现了就会把毛毛虫吃了,然后你恰恰抓了那只燕子,把他吃了,肚子里的毒水就进了吃他人的肚里,这不是害了自己吗?我想我们现在挽回还来得及的,只要大家精心保护地球,这样我们的地球环境好了,这不是很好吗?
3.每个人的童年欢乐而温馨,但是凡卡的童年却充满了泪水和那一道道永远也好不了的伤疤。学完《凡卡》这篇课文后,我的心情百感交集,我和凡卡比童年的结果是令我震惊的。
我和凡卡比童年,比出的是后悔。在俄国那么冷的冬天,凡卡却没有一双鞋,想到他在夜里、白天为伙计跑腿而光着脚时,我心里后悔极了,后悔自己不该把好而难看的鞋“拒之门外”,后悔自己不该那样浪费。
我和凡卡比童年,比出的是惭愧。由于凡卡在寄信时没有贴邮票、写地址,所以他的爷爷会收不到信,可是假如他的爷爷收到了,凡卡离开城市的愿望也依然是泡影,因为他的爷爷也没有能力接他回乡下。在想想自己的童年,爷爷、奶奶、爸爸、妈妈众星捧月似的围着我、照顾我,而我有时竟然会发脾气!想到这儿,我惭愧不已。
我和凡卡比童年,比出的是惊讶。凡卡生活在俄国,然而当时是沙皇统治时最黑暗的时期,他的童年没有亲人、没有朋友、生活的像狗一样。而自己的童年呢?社会是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家人、老师、同学甚至那些街道上的陌生人都是那么热情。和凡卡的社会情况一比较,我是目瞪口呆。
通过和凡卡比童年,我内心是又后悔、又惭愧、又惊讶,凡卡的生活如此艰苦,凡卡的童年是一片灰色;而我的生活是多么幸福,我的童年是多么五彩缤纷。哎,当时的社会太黑暗了,现在的我更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我愿凡卡的希望成真,童年快乐。
4.今天终于下定决心,手放在键盘上,思绪从脑海滚滚的流向指尖,转化成屏幕上的字字句句……
著名的英国募基人--笛福以鲁滨孙漂流记为代表作,一次又一次地感动着每一位读者的心灵.今天我学习了小说的选节--荒岛余生,鲁滨孙的精神,久久地在我的脑海里围绕,使我时刻在想,假如我是鲁滨孙......
假如我是鲁滨孙,当我身陷荒岛,前途暗淡,又该如何生存呢?我会像他一样调整心态,勇敢地面对残酷的现实吗?不,我永远都不会.我不得不承认自己是一个羸弱的女孩子,我没有鲁滨孙自强不息的品质与猎人般的勇气.
假如我是鲁滨孙,我一定不会在荒岛上生活了整整28年的时间.哪怕是一天我也承受不了!只好默默地等待着死神的来临.我从小就没有鲁滨孙自立的习惯.我犹如温室里的花朵,在父母的庇护与关爱下成长.事事都依赖他人.
相对鲁滨孙而言,我是幸福的.我的出生给家庭带来了无限的安慰.于是,从小到大,一点儿的苦头也没有尝过.一路的风顺已经使我忘记了挫折与失败.
认真想想,鲁滨孙的自立,自强是可以化为我们学习和前进的伟大动力.
我坚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也会学会生存,浇出成功的理想之花!
5.《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随笔
1.你的公德心在哪里
新的世纪,新的主张,新的要求,新的模范......这些所谓的新都是好的吗?
新的世纪,我们的科技发达了,进的主张,我们的个性张扬了,新的要求,我们的思想灵活了,新的模范,我们的品德......?我们的品德是否跟着提升呢?
在一个小区里,一块香蕉皮静静地躺在两家的中间----王家\李家,而垃圾桶明明就在旁边,却没人愿意把它捡起来.一天王大嫂买菜回来看到这块香蕉皮,脚一踢,便把它踢到李家门口;李大婆要去散步,看到这块香蕉皮又把它踢到王家门口.就这样,可怜的香蕉皮被她们踢来又踢去,却始终没人愿意捡,只得留它在中间,现在已经臭得发黑了.难道就没有"红领巾"将它领走吗?有的,她们两家都有"红领巾"但她们的教育:捡到一元交给老师,捡到十元交给家长.
炎热的夏天,一对情侣吃着冰棒,真是吃在嘴了,甜在心了啊!但出乎意料的是,他们随手将纸一仍.这时,一位老大爷在后面叫住他们,要他们把纸捡起来,但他们却对他置之不理.老大爷以为他们没听到,再次叫了他们,谁知那男的却脱口而出:"糟老头,你少管闲事!"老人无可奈何,只好自己捡.
阳光明媚,正是出外郊游的好时期!打个包,坐着轿车,来到郊外,观赏着风景,吃着可口的饭菜\零食,真是快活似神仙啊!傍晚,准备回家,两手空空是也,坐在车上:
"今天玩得正开心!"
"是啊!"
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来!"
"那...下个月再来吧!"
"好啊!"
"妈妈,下次零食多带点哦!"
"知道了,小馋猫!"
"呵呵!"
"呵呵!"
"......!"
一路上欢声笑语,多么"幸福"的一家啊!真是令人"羡慕"啊,如果生活在这种家庭里,你会觉得快乐,你会觉得荣幸吗?
公德之心,大家都应该要有.然而当今社会损人利己的事特别多,有几个是真心为他人着想的呢!人们,社会是大家的,只要大家都多献出一点公德心,我们的社会能不更加美丽吗?
2.当冬日不再寒冷
记忆中的冬天,虽不是大雪纷飞,寒风扑面,但也是极肃杀与寒冷的。尤记得幼儿园的时候,每每冬天到来,准有两,三个月时间早晨不愿醒来,那段日子里我准会被妈妈里里外外裹得严严实实,袜子也会穿上两层。那样难熬漫长的冬季似乎一去不复返,年复一年,电视新闻里总在今年的气温又高于往年等等。终于可以永远终结掉那些年过得颇为痛苦的冬日,但好像也高兴不起来。
这个城市的冬天本来便不如北国,听长辈说上一次市区下雪是在我出生前排几年,翻开家里陈旧的相册,我终于看到了微微泛茶色的几张照片,那上面刻录下的是我如今熟悉的街道。但不过是完全不同的另一种装束——白雪皑皑。第一次看到那几张照片我便对冬日抱有一种幻想——多希望十几年后的现在,能再重现如此美丽的画面,以及如此纯白美好的哪怕是极为短暂的时光。然而几个冬天过去,不但期待没有变成现实,而且叶子一年比一年落得晚,迎春花一年比一年开得早。冬季的时间便大大缩水,严寒没了往年的威力,雨伞闲置的日子则越来越长。我关于冬日的幻想也最终定格为了幻想。
今年的冬天失约的缓缓到来,寒流单薄无力的覆盖在神舟大地上。这个冬天很特别,其中有一点就是往日一直讲究“新”闻的新闻节目,几个月来不厌其烦的反复提到两个词:“暖冬”,“全球变暖”。这是乍一看离我们极为遥远的两个词,仿佛它们只发生在南北极地,只作用于那里的臃肿的动物。但细细一感受,原来它们就充斥在我们身边,以及全世界所有角落。
有人说,这是天意;有人说,这是大自然的疯狂报复;更多的人说,这是人类应该得到的必然,只是它早得出人意料。我们还末来得及做好充足准备迎接这位不速之客,它便已迫不及待的来了,并且,声势如此浩大,南极坚固的冰架都为它而折断,天山之巅孤傲的冰雪都为它而消融,奔流的亚马逊河都为它而变纤细。谁说人类不能左右大自然,这便是人类“实力”的最佳证明——世界因我们而“热”情奔放。
岁月一年复一年,年幼时那个关于雪的小小幻想越发支离破碎,在地球滇沛流离的今天,怎能允许如此奢望存在。但童年如此真挚的期待依然令人心驰神往,我依然梦想在这个城市见识到纯的如童话的世界,这个单纯美好的世界在哪里呢?希望,不是在梦里。
3.我的一家
瞧,那张《全家福》是由哪家组成的呀?嘻嘻!那就是我们的一家啊!站最后一排的是我的爸爸和妈妈,前面的两位老人是我的外公和外婆。咦!怎么缺了一个我呢?哦,原来我猫在外婆身边呢!这其乐融融的一家,趣事还真不少呢!听我细细给你们道来哦!
首先介绍我们家“第一”的外婆。外婆胖胖的,她的重量是家里的第一,大约有一百五六十斤,我跟她的体重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家里的厉害人物“第一”也是外婆,就连我妈也怕她三分。听说以前外婆可凶啦,小时候妈妈不听话就会经常被外婆打的东躲西藏的。可现在的外婆却是最疼爱我的“第一”,有好吃的或好玩的准会给我留下,只要看见我她立马乐颠乐颠的拿出来给我吃、给我玩。不过外婆对我也发过脾气,那是在我大概一岁半的时候,因为在半个小时内把尿撒在裤子里4次,终于把外婆急了。她那次狠狠地打了我,还差点把我扔了,要是当时被扔了,还不知道现在的我是啥样呢!但外婆才舍不得扔我呢,还是那么地疼爱我。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把尿撒在裤子了。
外公是家里的“老二”,和外婆一样也是胖胖的,但和外婆相比却要略瘦一点。他们两人经常爱“抬杠”,但大多数时间是老二输给老大的。外公也很疼爱我的,从未打过我,只是说过我几次。外公虽然是老二可说起做饭却是第一。他心灵手巧,会把各种我不喜欢吃的菜做的美味可口,让我经常吃得肚子圆圆的!我特别爱吃他做的有峨眉特色的“回锅肉”和“藿香鱼”,那才叫个“爽”字呢!我想我们家除了我瘦外,其余家庭成员都胖那一定是外公那堪称一绝的烹饪手艺造成的吧!
妈妈是家里的“老三”。 她中等个子,皮肤白白的,她是个老师很辛苦,但她却不服老,只要黑发里夹杂了些许“银丝”,她一定用钱诱惑我让我给她拨,感觉她有点臭美哈!她还经常爱和爸爸闹“小矛盾”,这种情况我只参与劝说,从不参与他们的“辩论赛”。妈妈也是一个厨艺高手,但她的高是在营养上做文章。她很会搭配菜,做的菜盐很少,特合我的口味。可她在我的眼里却是一只厉害的“黑猫警长”,经常在我的“老鼠家族”里抓“老鼠”吃,我这只“老鼠”的三大本领----慢、犟、顶嘴,每次都生怕被她抓去吃了。
爸爸是家里的“老四”。 老爸比老妈胖,肚子有点大,老妈经常说他喝了个啤酒肚,所以我就给他起了个外号叫“酒仙”,就是光喝酒却不写诗的那种酒仙。哈哈,好玩吧!四川人,都爱吃辣的,爸爸也不例外,每到吃午饭或晚饭,他总要弄一些外公炒的辣椒酱吃,好像不吃辣的就吃不下饭似的。对待工作爸爸却是一点也不含糊,每年都被凭为先进个人或优秀党员哦!爸爸是军人,他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很强。像在这次汶川大地震中,因为爸爸的单位是车库,所以他一天24小时开着手机等待部队的调遣,我足足一个月没见到他了。听说这次大地震中很多军车都是爸爸单位发出去的,为灾区的人民解决了大问题哦!我非常的想他,每次回家他都会带我到处去溜达,所以我很喜欢也很崇拜他这个军人爸爸。
介绍了前面四个人了,终于轮到我了。我是家里的“超级名模”,家里就我最瘦,可眼睛却不一般,每个见了我的人都说:这小妮子那双眼睛可真大。我的个子在同龄人中还算挺高,现在才8岁的我估计过完暑假就快到1.4米了。我的学习成绩一般可特长不少,爱唱歌、跳舞、画画,弹古筝等,小小的我,优点不少,缺点也挺多,没缺点的孩子还叫孩子吗?对吧,同龄小朋友。我编过一首叫《蛐蛐》的歌,我的同学觉得蛮好听的,所以我决定取个网名叫蛐蛐。以后你们在网上看见一个叫蛐蛐的人估计一定是我。但那要等到我小学毕业的时候了。你们觉得我可爱吗?
我的一家,乐趣多多,作为成员之一,我也沾了光,了解了我的一家,你快乐吗?哈哈!
4.快乐三人行
我们一家三口,可以说是个快乐的组合。在这个小天地里,每天都洋溢着数不尽的欢声笑语,引得亲朋好友与左邻右舍羡慕不已。发生在我们家的每一件小事,都可以毫无疑问地自成开心小段。
记得妈妈过33岁生日时,爸爸说他要高歌一曲,唱一首《青藏高原》,以略表对妈妈生日的祝福,还说他这辈子就指着这首歌活着了,言外之意是唱得好呗。但是他在“表演”过程中过于“投入”,声音高难度发挥,以至我们娘俩在他忘情引吭高歌的时候,偷偷逃离了客厅。直到唱完,爸爸才发觉我们的不存在,忙不迭追到了房间里,急着问好不好听。妈妈说:“你都可以上电视啦!”爸爸一听,得意忘形,“没想到我还有这天赋,被夸的感觉就是好哇!”
瞧爸爸那样子,都快找不着北了。于是我在一旁笑嘻嘻地说:“老爸,看把你美的,老妈的意思是你上了电视,就可以把电视关掉了!”你再看爸爸的表情,在我和妈妈不怀好意的笑声中,瞬间千变万化,然后好像下定了决心,一本正经地说:“不行,我还得唱,一直唱到你们同意我上电视,并且不关掉为止。”我和妈妈齐声抗议:“我——们——不——同——意!但是,狼——会_——同——意的——”爸爸一听,竟然又摇头晃脑地唱了起来:“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还边唱边向我们“扑”了过来。妈妈的这个生日,爸爸过足了唱歌的瘾,我和妈妈则笑痛了肚皮。
我们家的快乐无处不在,无时不在。
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块手表,回家之后,爸爸问我为什么无缘无故买表。当时我正在学习顺时针和逆时针问题,便来个随机应变胡诌八扯废话连篇:“哎呀老爸,你太不聪明了,这第一,新表可以看新时间;第二嘛,老师问顺时针和逆时针问题,我看一下表就不会答错了。”语音刚落,妈妈这边万分庆幸地说:“幸亏买的不是电子表,幸亏我脑子多根弦,否则你上哪看顺时针去?看来我做事还是有预见性的,有前瞻性的。”
瞧,老妈还会见风使舵炫耀吹捧呢!
我们这个快乐的组合,真乃天赐绝配呀,不服都不行啊!
评点:风趣幽默而又充满调侃的语言,为我们展示了一个幸福三口之家无处不在的快乐。细微之处,平凡小事,小作者心有所感,方见笔下真情流淌。
5.欢欢的故事
森林里有一只小鹿叫欢欢,他可是一只聪明、活泼、又顽皮的小鹿。他天天在森林里自由自在的玩耍。
有一天,欢欢唱着优美的歌曲,欢快地在森林中跑步。他可是在为三天后森林学校举办的运动会做准备。他报了四千米长跑比赛,赛程相当惊人,先围着会场跑二圈,出会场,从阳光森林事先准备好的跑道进入难度关卡,难度关卡路程并不远,可是布置了相当多的路障,一不小心,掉进陷阱里或中了机关都要被取消比赛资格,难度关卡过后就是一个“u”形马蹄弯,最后进入一条直线冲剌跑道,跑完这条跑道,比赛就结束了。欢欢这次的第一是志在必得,因为他已经训练了二个月,不光有惊人的速度,体力也是超群的,难度关卡他也有了把握赢,他训练了跳跃能力,什么木桩、陷阱,都没什么问题。
三天后……
运动会开始了,第一项就是四千米长跑。欢欢站在起跑线上,兴奋异常,心跳也加快了。老虎一声吼,表示比赛开始了。欢欢加足马力,一开始就一鹿当先,他洋洋得意地向后看了看,看到小马乐乐紧跟其后,不禁有些慌了,前面一个弯道他竟忘了减速,一个忽神,踉跄了几步,险些摔了一跤。这时,乐乐追了过去。欢欢连忙稳住心神,不慌不忙地紧跟其后,心想:不能太大意,一味地向前冲,要按照赛前制订的方案跑,要有节奏感,才能超过去。跑了一圈,第二圈开始时,欢欢开始加速,因为这一圈跑到一半就要进入阳光森林跑道。乐乐似乎看出了欢欢的心思,也开始加速了,两人一前一后,有如两枝离弦之箭。
进入了阳光跑道,两人谁也不让谁,互相追赶,突然,欢欢抓住一个机会,放开四蹄,直奔而去。乐乐想堵住欢欢,已经来不及了,被欢欢超了过去,怔了一怔,却已被欢欢拉开三米左右的距离,当下也加足马力,追了上去。
到了难度关卡,由于乐乐好胜心切,心神不定,好几次都险些掉进陷阱,最终被欢欢拉开了十几米的距离。欢欢出了难度关卡,全速前进,一千五百米的直线跑道,一会儿就跑完了,夺得第一。
当大象给欢欢颁发金奖杯时,观众的掌声如雷呜般响起,欢呼声喊得震天价响。欢欢站在领将台上,手捧金杯,感动得热泪盈眶,深深地被他的辛勤所感动了……
第3个回答 2010-07-30
一片好不好、、、、、初一的感觉
似水流年,今天的我们已不再是在草地里玩过家家的小朋友;今天的我们已不再是大声朗读“床前明月光”的小学生;今天的我们已经告别童年,走向青春。带着对未来的憧憬,我们来到了人大附中,走进了初一生活。
开学前查资料,对新的环境有了一定的了解。面对初一生活也有许多感受。
上初一了,第一个感觉是新鲜。校园是那样干净整洁、绿树成荫;老师讲课是那样富有活力、引人入胜;同学们相处是那样融洽、愉快;现代化的图书馆、电教中心、网络中心以及实验室又让我流连忘返。这一切与小学都有着很大差异,是我感到无比新鲜、有趣。
上初一了,第二个感觉是对未来的憧憬与向往。开学典礼上,我们怀着激动的心情把美好的心愿系在气球上,放飞到蓝天。大家的愿望各色各样,有的希望做个音乐家,把中国的传统音乐推向世界;有的希望做个记者,让全人类都为中国今天的飞速发展而惊叹;有的希望做个文学家,让人们听到社会角落里的弱小声音……理想要通过行动才能实现,初中这三年,我们会给未来打下坚实的基础,朝目标一步步迈进。
上初一了,再有的感觉便使紧张。在中学,尤其是优秀的中学,学习的竞争相当激烈,从而也会有一定的压力。稍不留神成绩就会拉在队伍后面,所以丝毫不能放松,要时时都处在学习状态。我们必须要适应这种紧张的学习气氛才能在三年的学习中取得成绩。
上初一了,既激动又期待还紧张。但无论如何,从一点一滴做起,融入到新生活中,让我们以昂扬的心态面对初一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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