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木已经采伐倒了,采伐证还可以申请撤销吗?

您好!两位老人家农村耕地边上三十年的大杨树被人给卖了,他们到乡里林站领取空白采伐证申请表,到村委干部那里也是空白签字盖章,后再自己填写四至界限等内容,回到林站签章批复采伐证及相关手续,树木也采伐倒了,至今两个月了,林业局说零星树木归乡里管,办证也是乡里批复,请问现在两位老人是否还可以申请撤销他们的采伐证?到哪里去申请撤销采伐证?谢谢!

农民承包荒地造林应当受到支持和鼓励。《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27条第4款规定:“集体或个人承包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的,承包后种植的林木归承包的集体或者个人所有。”据此规定,你对承包期内种植的树木享有所有权。但是要采伐树木,还必须办理“采伐许可证”。《森林法》第32条第1款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的规定采伐。”该条第5款具体规定:“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由县级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因此,在没有申请并取得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即使是自己种植的林木,也不能随意砍伐。如果执意砍伐,林业主管部门可以按照《森林法》第39条的规定,责令补种,同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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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21
按照《森林法》第三十二条 “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的规定, 只有在承包林地采伐才要按照森林法相关规定办理采伐手续,自已采伐自己的房前屋后、自留地的树木不需要申请办证就可以采伐。为了把握起鉴,建议你先到当地林业管理部门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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