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了十二家金融社保卡合作银行。金融社保卡发行后,其发行范围内的参保人或单位到合作银行的营业网点进行办理,市社保机构不再受理金融社会保障卡办理。合作银行包括: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主要作用:
1.个人社会保障相关信息记录、电子凭证和信息查询等;
2.记录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
3.查询本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纳情况;
4.可持卡到医院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到药店买药;
5.办理医疗、失业、养老、工伤和生育等社保事务;
6.查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累计总额等信息;
7.办理领取养老金等社保事务,进行求职、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职业培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