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装修费用应按几年摊销(旅馆业),电子产品(例:空调、电视机、电打印机等)应按几年折旧?谢谢!

如题所述

税法上房屋的折旧年限20年,装修费用符合资本化的,计入固定资产科目下单设的“固定资产装修”明细科目,并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合理的方法单独计提折旧。

每月折旧额=装修费*(1-5%)/20/12 5%是残值

打印机3年,空调电视5年

1、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60条中的电子设备是指由集成电路、晶体管、电子管等电子元器件组成,应用电子技术(包括软件)发挥作用的设备,包括电子计算机以及由电子计算机控制的机器人、数控或者程控设备。
2、办公室空调、电视等不属于电子设备,适用实施条例60条关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最低折旧年限为 5年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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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3-19
酒店 小旅馆,出租房等电视数量不多不少,10-20台电视,做前端又成本太高,有方法比较低廉的实现具体的方案是买一台小前端主机,一台主机可以带10-30台电视,各自互不干扰转台独立控制,各自收看40-60个节目,上淘宝网搜索16路卫星工程机就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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