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的副高职称到广东如何签定

江西省的副高职称到广东如何签定

第1个回答  2016-09-12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06号)文件规定,通过单位调入、军队转业安置和个人来粤自主创业择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来粤前取得的省外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确认条件的,按规定的确认程序,申报确认广东省相应系列、专业、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
  申报确认的材料
  1.《省外来粤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表》一式二份;
  2.《省外来粤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信息录入表》一份;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人事档案保存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审核人签名盖公章及骑缝章);
  4.《省外来粤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公示情况表》一份;
  5.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1张,并填写贴资格证相片页;
  6.依法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一份,或由我省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的社保凭证原件一份。通过单位调入、军队转业安置的人员还须提交政府人社部门的调令和行政介绍信(当地军转办开具的部队安置证明)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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