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省外来粤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是否有效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7-06-04
基本学历、职称资格条件: ①毕业生是指国家统招计划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②社会人员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第一学历必须为国家统招计划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我市聘用制教师第一学历可放宽到中等师范学校或以上),报考中学教师岗位的还必须具备学士学位。各招聘单位可根据教学实际需要,在基本学历、职称资格条件上调整学历、职称要求,具体见附件《岗位表》,东莞市聘用制教师第一学历不受《岗位表》上第一学历要求限制。 ③省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须符合广东省省外来粤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有关规定,否则视同无效,详见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办事大厅—职称申办。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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