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干了我。老板却不给我结工资。怎么办?

一连上了十多个夜班。昨晚难受的不想上。老板来了就说不上走人。我要求结工资。老板说要走赶紧走工资没有。我该怎么办?我都没提前跟人说辞职。这样可以结工资吗?昨晚算旷工吗?会扣工资吗?我该怎么做才能拿回属于我的工资?谁来帮帮我?分不是问题。不够我再加。谁告诉我怎么做才能结了工资?

跟你说说我的经历吧,我刚出社会的时候曾经在一个厂做了六天,但我不想做了,但又想拿到钱,全厂的人都认为不会拿到钱,因为他们厂没有人做了几天就可以拿到钱。但最后我还是拿到了。如果你刚进厂的只有十多天,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视为在试用期内,你可以无条件辞职,并拿到工资。如果签定了合同没有试用期,那么你现在书面告知你们厂方你要辞职,一个月后厂方无条件给你办理辞职手续。劳动法好像也规定,厂方必须在员工进厂七天后给员工签合同(七天还是一个月我就不清楚了),如果你没签合同也可以以此告厂方,解除劳动关系。总之,要通过劳动局来维权,要有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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