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几岁能结婚?

大概就行

根据民国宪法:第 972 条「婚约,应由男女当事人自行订定。」第 973 条「男未满十七岁,女未满十五岁者,不得订定婚约。」第 974 条「未成年人订定婚约,应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第 980 条「男未满十八岁者,女未满十六岁者,不得结婚。」第 981 条「未成年人结婚,应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第 982 条「结婚应以书面为之,有二人以上证人之签名,并应由双方当事人向户政机关为结婚之登记。」由此可以得出,超过16岁但未满18岁的未成年女性可以结婚,超过18岁自然也可以,但男性必须是18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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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6
民国法定婚龄为男18岁,女16岁(民法第980、981条)。台湾省的身份证,如果是已婚人士,身份证上会有配偶的姓名;离婚了但是没有更新身分证,原配偶姓名还在身份证上。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11-07
1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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