窜货属于违法吗?要明确给个答案

如题所述

窜货可以分为良性窜货,恶性窜货和自然性窜货,如果是良性窜货、自然性窜货不犯法。如果是恶性窜货,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分析
串货只要按照正规的操作比如有资质的销售方卖给有资质的买方(而且手续程序都正规),是不违反药品管理法和药品流通管理办法的。有部分药厂为了维护产品的区域性价格销售政策,在严厉打击串货行为,但是主要针对他自己的经销商,代理商和业务人员。窜货是商业行为,其目的是赢利。经销商跨过自身覆盖的销售区域而进行的有意识销售就是窜货。窜货:是市场网络中的分支机构或中间商受利益驱动,使所经销的产品跨区域销售,造成市场紊乱、价格混乱,严重影响厂商声誉的恶性营销现象。窜货的类型恶性窜货:经销商为了牟取非正常利润,蓄意向非辖区倾销货物;自然窜货:一般发生在辖区临界处或物流过程,非经销商恶意所为;良性窜货:经销商流通性很强,货物经常流向非目标市场。窜货的原因。多拿回扣,抢占市场;供货商给予中间商的优惠政策不同;供应商对中间商的销货情况把握不准;辖区销售不畅,造成积压,厂家又不予退货,经销商只好拿到畅销市场销售;运输成本不同,自己提货,成本较低,有窜货空间;厂家规定的销售任务过高,迫使经销商去窜货;市场报复:目的是恶意破坏对方市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十四条 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三)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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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6-26
可以说是种违法行为,因为,在签订代理合同时,授权方和代理方都签订了销售范围的限定。对于超出自己范围销售或供货(窜货)的行为,均是违反合同约定的。属于侵权行为,对于受到侵害方可以收集证据,就此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害、请求赔偿。也可以向总授权方投诉对方侵害行为,要求取消对方的代理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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