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的工伤赔付标准。

2013年和2014对比下,从2013年直到2014年上浮了13%。

单位赔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怎么算的?社保局赔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怎么算的?
交通事故,下班途中。单位申报的工伤。现在目前有的资料,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工伤鉴定等级。等级为玖级。单位给我的资料上写的是单位赔付的标准是玖级,十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社保局赔付的标准是玖级,六个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请大家给我一个大致的结果。在此谢谢大家的帮助。
我是在成都上班的,也是在成都发生的交通事故,在成都申报的工伤。

1,工伤赔付标准: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0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1个月)
【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4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6个月)
(二)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2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0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8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6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7个月)
(二)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由于《工伤保险条例》的修订,2011年1月1日以后,工伤医疗补助金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四、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于《工伤保险条例》的修订,2011年1月1日以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改为20倍的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9年的为17175元,2010年的为19109元,2011年的为21810元。)
(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3、供养亲属抚恤金
标准为: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
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注: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3-06
请对照我国的《工伤赔偿标准》http://baike.baidu.com/view/2001275.htm
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二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八个月
你所拿到的赔偿已经超出了标准喔。追问

我是成都的。我单位给我的资料明明就是写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0个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6个月。工资是按照2013年的平均工资吗?还是按照2014年的平均工资赔付。我最近才辞职。

追答

工伤赔偿是按工伤发生的时间进行赔偿的,如果你是2013年发生的工伤就是按2013年的平均缴费工资进行赔偿。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