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人干活出意外雇主有责任吗
雇人干活出意外,雇主是否有责任,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如果是在工作时间由于工作受伤的话算做工上,由雇主承担;
(2)如果雇员有错,那么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两者之间是什么关系
1、并列关系,即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是两种不同的社会关系,分别为民法和劳动法所调整;
2、包容关系,即雇佣关系是一般关系,劳动关系是特殊的雇佣关系,雇佣关系包含劳动关系;
3、重合关系,即劳动关系是雇佣关系社会化的结果。
在我国,区分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的重要标准就是看是否具有合法的劳动用工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可见,我国把劳动关系从雇佣关系中分离出来,规定了部分主体有劳动用工权,可以成为劳动关系的主体。所以,包容关系说,即劳动关系是特殊的雇佣关系。
综上所述,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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