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垫付天数金额怎么填

如题所述

垫付天数和垫付金额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即可。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
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享受产假:顺产的填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填128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垫付金额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目前再加三十天是一百五十八天。
(1)生育津贴计算公式: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
(2)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缴纳工资基数指的社保的缴纳基数,即五险一金的扣除基数。社保缴纳基数是按照上一个社保年度的所有工资收入的月平均值计算的,也就是上一个年度的平均工资,包括年终奖、津贴、奖金等。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职工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以及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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