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觉我也在传销组织里,能细讲内容吗?

如题所述

传销
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传销,是传销组织通过多层次(MLM:Multi-Level Marketing)、独立传销商来销售或提供劳务,每个传销员除了将货物销售以赚取利润外,还可以介绍、训练他人为新的传销人,并建立新的销售网络来销售公司货物,在公司获取更多利润的同时,每个传销员也在自己的销售网络中获取相应的差额。传销方式在世界各地都较为流行,传销企业因此获取大量货物的差额利润,但并非佣金。正因为传销的巨大商业利润,趋使有些不法商人利用传销的方式开展非法传销,将正当传销演变为“网络连锁”等非法形式,变相聚敛财富、欺诈群众,从而连锁引发非法传销人追求财产为核心的各类型犯罪。传销产生于美国哈佛大学两位数学系学生的天才想法,二人开始只是研究倍增学,比如1变2,2变4这样的数学模型。后来被引用到市场营销学中成为了传销。

  传销的明显特征:

⑴传销的商品价格严重背离商品本身的实际价值,有的传销商品根本没有任何使用价值和价值,服务项目纯属虚构;

⑵参加人员所获得的收益并非来源于销售产品或服务等所得的合理利润,而是他人加入时所交纳的费用。

  传销是一种虚拟经济,在我们国家它属于金融诈骗。它有最大的3个特点,

1.以入会费为利润点,

2.以高回报为诱饵。

3.金字塔的形式发展下线。

传销分为以下几种:暴力传销,传统传销,新式传销,网络传销,合法传销,无利益传销。

  1、暴力传销,最原始的传销,采用限制人身自由甚至是绑架,达到传销的目地,有的连产品是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没有。现在很少见了。

  2、传统传销,用上课,洗脑的方式让人自愿加入传销组织,有产品但是根本消费不起。传销组织会限制你的部分自由,比如打电话等等。我们经常见到的几万人的传销就是这种。以上2种正是政府打击的对象。

  3、新式传销,有一部分产品,也可以消费,只是价格较高,完全自由,你想做就做不想做可以走。当然你交了会员费就不好说了。

  4、网络传销,以点卡,视频广告等虚拟产品骗取会员费的传销形式。在当今社会之中,这种方式的传销最普遍,也令人防不胜防。针对这种传销,我们要重点防范。

  5、合法传销,经过政府批准的以发展下线模式运营的企业,一般都比较大,产品可以正常消费。收取一定的加盟费就可以独立经营或者连合经营的。比如某化妆品那些,某某连锁店,物流和快递企业。

  6、无利益传销,以拉下线的方式发展的民间组织,但不以入会费为盈利目的。比如某宗教组织。

  那么我们在就业与兼职的过程中,又该怎样预防传销?

  一、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传销公司最常用的话是“让你在消费的同时赚钱”,这是鬼话,消费就是消费,赚钱就是赚钱。把消费当职职业,永远也别想赚钱。

  二、商业界有一规矩,那就是一切关系的建立都要签订合同。合同是保证双方平等互利的必要工具。特别是公司与个人发生劳资关系,中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是一定要签订合同的,正规公司都会主动与你签订合同的。如果对方丝毫不谈合同,甚至拒绝签订合同,那他一定不地道,离他远点。

  三、不要感情用事。传销公司一般是熟人找熟人。有句话,叫朋友不言商。这话有一定的道理,不要因朋友感情害了自己。有的人,只要朋友邀请,就什么都不问,不明不白的跟着干,结果是陷入迷局,不能自拔。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广东省立案、量刑标准盗窃罪(刑法第264条)

(一)盗窃价值3000元为“数额较大”(二类地区为2000元),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或者扒窃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盗窃价值10万元为“数额巨大”(二类地区为6万元);

(三)盗窃价值50万为“数额特别巨大”(二类地区为40万元)。

  四、审查资质。参加一家公司也好,接受一家公司的推销也好,首先,应了解一家公司的资质和信用。

  对违法传销说不,需要你、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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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0-08
那是七年前的事了。同样是在夏天,在我大二那年的暑假,我的一个堂姐误入了传销组织。家里人非常着急,又不知如何是好。我当时并不相信这件事是真的,因为这位堂姐是家里除我之外教育水平最高的一个孩子,我跟她的关系也最好。和家里争执一番之后,堂姐给我打电话,希望我去她的地方看一下,然后向家里证明她并非进了传销组织。我只知道她在义乌做事,好像是在销售信用卡之类的产品,其他一概不知。那时候也听过一些传销组织的事,印象最深的是一旦进入这种组织,再也无法逃离,也不能对外联系。但是我的堂姐,她居然可以随便和家里联系,还说自己可以出入自由。我并没有考虑太多,也没有跟家里说堂姐让我去义乌的事情。出发时,我跟大学里最好的一个同学说,对方是我堂姐,如果她真的进了传销组织,我得把她带回来;如果不是,那就更好,我可以告诉家里不必担心。我并不害怕,因为我孑然一人,又是个学生,传销组织是不会要我这种既没钱又不会骗钱的孩子的。从成都到义乌的火车要经过我的家乡,我在乘坐了三十多个小时的火车之后,在义乌的清晨见到了来火车站接我的堂姐。此时我内心的疑虑已经打消了一大半,既然她都能出来接我,说明并非像家里所说进了传销组织。我们在火车站附近的旅馆住了一夜,第二天堂姐便带我去了她的地方。那是义乌地区一套再普通不过的民居,我记得是套三的房子。堂姐带我抵达房子里的时候,很多人已经外出,只剩下几个人在房子里无所事事,有人在房间里说着什么,但我听不清楚。所有见到我的人都对我非常友好,好像见到远方的客人一样。我洗完澡后,大概午饭就做好了,其他人也陆续回到房子里。吃的东西很简单,大概十个人的团队围坐在一起,两个大盘子盛着菜,都是土豆、黄瓜之类的,边上零星有点肉。所有人都很满足,吃饭之前,团队的头头需要先说两句,然后说大家吃饭吧。起筷之后,大家都会给对方夹菜,笑脸相迎。你会觉得那种场景看似像家人,其实又很别扭。吃完午饭之后,大家都会午休。男生两个房间,女生一个房间,刚刚吃饭的地方变成了午休的场所。没有人问我来自哪里,也没有人问我来做什么。我想要问他们,对方却摇摇头不说话,或者看着你笑。午休结束之后,大家聚在一起,听其中一个人讲课。一块小黑板被抬进吃饭的地方,并不是所有人都在听课,有些人外出了,只有几个对课程内容还不太熟悉的人留在屋子里听课。一个年纪不大的男子开始讲课,内容我记得非常清楚。他先说了一个故事,据说是央视曾经的主持人敬一丹亲身经历的。话说敬一丹有一次去草原采访,路遇一个放羊的小男孩,敬一丹便问他:“为什么要放羊?”“卖钱!”小男孩说。“卖钱做什么?”敬一丹再追问。“娶老婆!”“娶老婆做什么?”“生娃!”“生娃之后呢?”“放羊!”说完这个故事,听课的人都笑了,后来我才知道,他们已经听了不下五遍,但还是会笑的很大声。这个故事也并非出自敬一丹,而是网络上传播的一个小故事。说完这个故事之后,讲课的人会问,你是否要成为这种放羊娃?答案自然不是。于是他开始分析,为什么一件商品从出产最后到顾客手里,价格比成本价高出那么多?那是因为其中经过了许多经销商,每一层分利之后,价格便抬高了。然后他说到,他们的组织便是把商品直接从厂家那里卖到顾客手里,省去了经销商的过程,其中所有的利润全部掌握在他们手上。这便是他们团队的模式——直销。这件事情说清楚之后,课程就算结束了,但自始至终,讲课的人没有说过他们卖什么东西。讲课的目的,除了让听课的人知道他们这是直销模式之外,还需要让听课的人最终学会这套说辞,给新来的同事上课。所以每次有人说完课程内容之外,都会有听课的人起身到小黑板旁边,学着刚刚讲课之人的模样对着空气授课。学成的标志除了内容一字不断之外,速度也是其中一个指标,谁说完这些内容的速度越快,谁就会获得越多的掌声。第一天下午便是在听课的过程中度过,很快我们便在一起吃晚饭,同样是中午的菜品,同样的一群人围坐在一起。每次开饭之前,那位小头领会说一个故事,大概都是些励志的小故事,然后大家鼓掌,开始吃饭。吃饭途中,小头领也会让其他人分享自己的故事,整个氛围可谓其乐融融。那是七月的义乌,天气非常热。吃完晚饭之后,大家都不会出门,屋子里没有电视,也没有其他的娱乐方式。吃完饭之后,有人开始去洗碗,其他人便有自己的活动,或者下棋,或者玩纸牌,或者早些睡。这时候,小头领会跟其中一些人单独谈话,也开始会有人主动找我聊天。因为堂姐也在这里,所以小头领把我这边的事情都交给了堂姐。我必须得承认,虽然我不知道这群人在做什么,但我的潜意识里,并不认为这种组织也是传销,因为我的人生安全并没有收到损害,我的人生自由也没有受到限制。我在那的第三天,堂姐和屋里的人带我去了另外一个地方。那是一间很大的地下室,有人在外面欢迎加入的人,几百人在一个偌大的空间里聚会。聚会的内容非常简单,大家坐好之后,同样是一个讲师在上面讲课,说的内容和我们在屋子里听到的一样,没有任何差别。然后,一排刚刚加入的同事上台诉说自己过往的经历,其中不乏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大家都觉得自己来对了地方,有的甚至声泪俱下。活动最后,伴随着音乐,所有新加入的同事都在台上欢呼。然后团队里最大的头领会一个一个问他们是否愿意加入,其他人都很疯狂地怒吼要加入。堂姐把我推上台,但我内心并没有打算要加入这个组织,我只是来看她的。最后,当那个人站到我面前,大声问我是否要加入时,我含糊不清地说了一声嗯,然后便匆匆下台了。正常聚会不到一个小时,出来之后我感觉自己耳膜都要破裂了。我们并没有回到属于我们的那个屋子里,而是到了另一个小区的另一套房子。这个地方除了亮堂一点之外,其他都和我呆的那个房子差不多,只不过感觉这边的人特别多。一群人聚在房子里,其中一个人坐着,在和另外一个人讲述我们刚刚听完的课程。看到我这个新面孔,坐着的那个人让我过去。我和他面对面坐着,他问我是否知道这群人在做什么。我说不太清楚,我是新来的。然后,他继续跟我讲述课程的内容。除了语气之外,我听不出任何内容上的差别,以至于我现在依然清楚地记得这些课程内容。说完之后,对方并没有再问什么,于是我们又回到了最初的那个房子里。又是一天傍晚的时候,我们开始吃晚饭。同样是重复第一天的流程,大家很满足了过完了一天。我必须说清楚的是,虽然我对这个团队是否是传销组织不太确定,但我很肯定自己对这种模式不感兴趣,所以无论对方与我说多少次课,无论我是否明白对方在做什么,我都不感兴趣。那时候我对新闻充满了热情,一心只想毕业之后进入报社工作,这是后话。我只是想说,那些课程并没有让我动心,有加入这个团队的意愿。大概四天之后,我觉得实在无趣,于是向堂姐提出想回家。既然看到她在这边没有遭受欺负,我觉得自己的任务就算完成了,而且我很肯定地告诉自己,她是不会跟我回去的。在义乌火车站的时候,堂姐终于跟我说到她们在卖的商品。那是一套洗漱加化妆的用品,价格好像是2980元一套。我已经忘了她跟我说这套东西如何如何能挣钱了,只是说卖出去一套之后,就能赚很多钱,但这背后的钱从哪里来,她并没有说,我也不感兴趣。就这样,我拒绝购买之后,一个人回到了家,把见闻和家里人都说了。这件事并没有就这样结束。大概过了半年之后,家里打电话说,堂姐还在那个地方没有回来。我大概知道怎么回事了,但家里已经做好计划,一定要去把她叫回来,哪怕绑也要绑回来。于是在那年冬天寒假的时候,叔叔和我,还有另外一个朋友一起去了义乌。我们打电话把堂姐约出来,然后见到她之后,便一把抓住她上车,直奔火车站。但是,在出租车经过一个转盘时,堂姐拼命喊救命,我们被警察截下了,最后所有人都去了当地派出所。因为堂姐死活不愿意跟着我们回家,最后我和叔叔只能打道回府,堂姐又回到了那个地方。我至今都不知道堂姐最后是如何离开那个组织的,她也从来没有提起过那件事。如今她已经升级为妈妈,并在义乌安家,过着还不错的生活。当我这两天看到李文星的新闻时,突然觉得她很幸运,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逃离那种组织的魔掌。其实我一直想要问她,当初为什么没有离开。李文星的事,部分责任要归咎于那家招聘网站助纣为虐,但造成这场悲剧的罪魁祸首,应该是传销组织。自我堂姐的遭遇之后,我听到周边很多朋友说过传销组织的事迹,无不是恶劣至极,有的甚至完全限制人生自由,没有拉到下线人头则很有可能有性命之危。除了李文星之后,还有数以万计的人在传销组织里难以逃离。很多人都说,传销组织很可怕,因为有进无出,最后就算出来了也要脱层皮。不过在我的认知里,比进入传销组织更可怕的,是置身于其中却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为别人的下线,还有的甚至明知这是一场传销骗局,依然当成赌博想要拼上一把。前者是无知被洗脑,后者是太过聪明,最后必然会被聪明误。传销组织渗透的领域非常多,从现在已经济开发区为主题的广西1040阳光工程,再到前些天被瓦解的以慈善为由头的善心汇,互联网技术的普及,更是让这种诈骗行为迅速蔓延扩张。加上我国现行法律对于传销行为的界定过于模糊,甚至有些地方任其发展,或者养虎为患最后“黑吃黑”,多重因素导致传销组织愈加猖獗。这块灰色地带正在扩大,再不整治后患无穷。有人说这是属于传销的美好时代,就算再盛行十年也未可知。因为现在的这种抵制传销盛行的要素,根本无法有所作为。在发展快速的时代里,任何一个理由都可以引发一场骗局,从最底层的工薪阶层,到中产阶级,都有可能卷入各式各样的传销体系中。只不过有些人悬崖勒马及时退出,有些人却不愿出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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