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今年55周岁,1981年参加工作,1986年换工厂,并从事特殊工种直至2002年企业倒闭,下岗后自己交社保。1981年参加工作的登记表上添的出生年有涂改(明显的勾改,出生年:1968,在6的基础上改成5,应该是笔误后勾改,实际出生年就是1958),这一页也是档案的首页。
送到当地人事局做特殊工种审批的时候,人事局就以年龄有涂改不给审批,所以现在不能提前退休。
但事实是,他的年龄,从事特殊工种时间,都够了相关要求,仅仅因为有出生年涂改就不给审批,并且他的档案里还有两处填写的出生年月,都是正确的没有涂改的。
国家的相关政策还是保护老百姓么,还是维护人民利益么。
现在要怎么办才能解决呢?还是这个事就是解决不了了?
这个事真的解决不了吗?他1981年-1986年的工厂不是从事特殊工种,我们可以这样讲不,那六年的工龄我们不算了,1987年以后才从事的特殊工种,而且里面也有体现年龄的地方,这都说明不了问题么。
社保这没问题,只要特殊工种鉴定下来就给退。我直接找的人事局主管副局长,他的说法是,档案有涂改,就不予鉴定,其他不管。人事局不管出生年龄是哪年,只管特殊工种鉴定。不做鉴定,55就不能退,就得等到60
人事局这工作也太草率了,也不调查研究,有涂改就不予鉴定!还是他们有相关的条文和依据,但这也太不实事求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