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注册公司的利弊

如题所述

由于夫妻双方的人身属性和财产属性,夫妻双方往往会选择共同经营一家公司或者是企业,但是在公司经营中,夫妻双方有些问题因为夫妻一体比较好解决,但同时也难免会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因此夫妻注册公司是有利有弊的。

利处是夫妻同心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经营方向问题时,意见容易达成一致。不存在分配不公平的问题,不存在有些费用该用或不该用的问题等。弊端的方面当经营方向出现问题时无人提出不同意见,当要借款周转时路数不多等。

两个或两个以上无夫妻关系或无家庭关系的自然人在出资及公司管理权上存在利益上的一致性,但同时也存在利益上的矛盾性。利益的矛盾性可促使他们互相监督,促进股东和公司依法办事,正确处理股东、公司和债权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仅以夫妻或家庭成员为股东的公司,股东之间只存在利益上的一致性,不存在利益上的矛盾性,根本不可能互相监督。应当把仅由夫妻二人或家庭成员为股东的公司,归类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适用《公司法》关于一个自然人股东公司的规限。除按正常程序提交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家庭成员财产分割协议,若不能提交财产分割协议或者不能证明其财产分属,则应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条件进行登记。目前对于夫妻共同注册的公司认定来看,是将夫妻双方认定为两个自然人分别承担责任的,先考虑夫妻双方在公司上的责任,在将双方责任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及债务的情况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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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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