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关于部分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教学督查情况的通报问题及建议

如题所述

湖南省教育厅近日通报了部分普通高校公共艺术课教学的督查情况,发现存在一些问题和需要改进的地方。主要问题包括:



    部分学校管理机构职责不明确,对公共艺术课的日常管理和教学工作落实不足。一些学校将艺术教育专业教师计入公共艺术课专职教师,导致教学质量难以保证。
    师资供需矛盾突出,公共艺术课专职教师数量严重不足。一些学校在执行教育部2006年3号文件时存在偏差,如未按照文件要求设置课程、对课程性质理解不清,以及在学分制执行中对公共艺术教育政策把关不严。

针对以上问题,湖南省教育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强化公共艺术课教学管理:公共艺术课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高校应高度重视,将其纳入培养方案和公共课程体系,加强规范化管理,设立专门机构,明确职责,完善制度。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确保公共艺术课教学质量的关键在于师资力量。高校应严格按照指导方案配备教师,专职教师比例应占50%,并定期组织培训,提升教师的专业能力和教学水平。
    推动教学科研工作:作为新兴课程,公共艺术课的教学内容和方法需在实践中不断探索。鼓励教师参与教学科研,申报课题,撰写论文,将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动力,解决教学问题,推动公共艺术课程建设。

以上建议旨在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为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合格人才贡献力量。二〇一〇年四月六日。




扩展资料

湘教通[2010]1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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