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日物业新规定

如题所述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小区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由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所进行维修、保养、管理,维护校区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而业主的话,则需要定时缴纳物业费用。
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条例规定》,业主仅以未享受到和不需要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的抗辩,人民法院都不予支持。因为,单纯从这个规定来看业主确实是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毕竟物业为整个小区出了力,那作为住户也应该出钱,不管你住还是没住。
另外,在2020年9月1日物业新规定下,未来这2类费用无需缴纳了,别再傻傻送钱给物业。
1、取消物业自行增加的费用
根据《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规定,取消物业收取的公摊耗能费、垃圾清运费、砸墙费、有偿服务费等不合理的自定收费项目。还有,关于天然开口气是属于一种特殊的费用,业主们无需再次缴纳。
2、物业公司在没有和业主签订协议,自行增加服务项目增收物业费
如物业公司私自增加了服务项目,没有与业主签订协议,增加收费。或者物业公司自行提高收费标准,没有与业主确定协议关系。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