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之的用法有哪些?

如题所述

一、之

意义:“之”作文言虚词时,起到取消句子独立性或调整音节的意义。

用法:作结构助词时,“之”用在定语和中心语之间;作音节助词时,“之”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

二、以

意义:“以”作文言虚词时,表示行为动作的原因、行为所使用的工具、行为动作的对象或行为动作发生的根据等意义。

用法:表示因果关系时,“以”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表示修饰关系,“以”连接状语和中心语。

三、而

意义:“而”作文言虚词时,表示并列关系、递进关系、承接关系、转折关系、假设关系、修饰关系、因果关系等意义。

用法:作语气助词时,放在句末;作连词时,可连接词、短语和分句;表承接时,前后两个成分有时间上或逻辑上的先后顺序。

四、于

意义:“于”作文言虚词时,具有引进动作的时间、处所、范围、对象、方面、原因等意义。

用法:作介词时,总是跟名词、代词或短语结合,构成介宾短语去修饰动词、形容词。

于笔画

文言虚词介绍

《考纲》要求掌握的常见的18个文言虚词

而、何、乎、乃、其、且、若、所、为、焉、也、以、因、于、与、则、者、之

教材中常见的17个文言虚词

安、但、耳、夫、盖、故、或、即、既、然、虽、遂、惟维唯、已、矣、犹、哉

1、表示并列关系。一般不译,有时可译为“又”。

2、表示递进关系。可译为“并且”或“而且”。

3、表示承接关系。可译为“就”、“接着”,或不译。

4、表示转折关系。可译为“但是”“却”。

5、表示假设关系。可译为“如果”、“假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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