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行为会给社会带来以下影响
1.垄断性行业比其他行业更容易获得超额利润,这是垄断性行业收入高的根本性原因。我国的垄断企业,有的是凭借自然资源的条件形成了自然垄断;有的是凭借提供关系国计民生的极为重要的产品和服务,国家必须实行比较严格的市场准入控制制度,形成了行政垄断。正是由于我国国有垄断企业的这种“特殊性”,马克思的“平均利润率”规律在这些“特殊”行业不起作用,国有垄断企业不存在市场风险和市场竞争。而且我国国有垄断企业较多考虑自身利益,对垄断产品和服务盲目提价,将本企业过高的劳务成本转移到消费者身上。不仅如此,垄断性行业还利用其行政垄断的特权,擅自增加收费项目,随意扩大收费范围,任意提高收费标准。收取的资金无疑提高了这些行业职工的工资及福利收入。
2.国有垄断行业“所有者缺位”的特征,使垄断性行业收入分配有更强的个人主义倾向。在竞争性的行业中由于非国有经济的比重较大,产权界定比较清晰,在利益分配中,劳、资双方力量可以互相制衡,从而使得职工工资增长的冲动得以抑制。在这种大环境中,竞争性行业中的国有单位为了应付行业内部的竞争压力,在利益分配上也被迫采取“从众”的做法,限制职工工资的增长。
3.垄断导致我国国有垄断行业制度创新动力小,职工收入无序化。我国国有垄断企业一般不面对市场,以产权政策为中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尚难建立,企业经营观念、经营机制转换滞后,成本核算、利润分配等方面约束机制不健全。我国目前国有垄断企业经营者仍由主管部门任命,企业组织机构依据政府机构设置,企业经营依赖政府改革和优惠,企业管理方式行政化,缺乏经营效益观念,往往强调国家投入的增长。不重视企业发展战略的研究,对垄断利润的分配很少用于企业的长远发展,而把职工个人收入增长放在首位。另外,国家对国有垄断企业的工资外收入总量宏观控制不严,企业工资和工资外收入增长快于经济效益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