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配合调查即可。环保局是政府职能部门,环保局的执法权力有十种:审批权;许可权;验收权;收费权;检查权;调查权;处罚权;调节权;监督权;限期治理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十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