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长春市办理“他项权
抵押权
抵押设立
自然人抵押权设立”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抵押、借款合同(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2.一般情况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或结婚证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3.一般情况需提供:价格协商议定书或评估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4.一般情况需提供:权属证书(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5.一般情况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6.一般情况需提供: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7.一般情况需提供:委托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8.一般情况需提供:询问笔录(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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