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物质环境迫使我们要做出某种选择时有决定自己行动的自由,以及对依照自己良心安排自己的生活可以自行负责,这两者是道德观念能够赖以培育、道德价值在个人的自由决定中赖以逐日再造的唯一氛围。不是对上级而是对自己良心的负责,不是用强力所威逼出来的
责任心,这种决定在个人所重视的事物中应该为他人牺牲哪些事物的必要性,以及对自己所做决定的后果负责——这些才是任何名副其实的道德的实质。
诚然,那些现在较少得到尊重和守持的美德——独立,自力更生,甘愿担当风险,愿意顶住多数的意见而坚持自己的信仰,愿意和邻人自愿地合作——这些实质上是
个人主义社会据以运作的基础。
集体主义并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用来代替这些美德,而且,在它把这些美德消灭之后,它所留下来的那个空白,除了要求个人服从并强迫个人去做集体认为是好的那些事情以外,没有任何其它东西可以填补。
本想废话一堆,但还不如直接贴出
哈耶克“道德与责任的个人性和集体性”的叙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