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为什么喜欢喝酒?

如题所述

自从仪狄酿出了第一滴酒,人类就深深地爱上了酒。酒之于人,是情人是知己是故友是助手等等,总之,酒可以是任何角色。

自古以来,无论是王孙贵族还是普通百姓,无论是文人雅士还是下里巴人,都与酒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千百年来,人与酒,爱恨交加,悲喜相连,可谓剪不断理还乱。对于酒这种世间尤物,小特只能表示:说不尽也道不明,既然小特说不大清,不妨先来看看以下几位名家怎么说。

摘自《梁实秋:酒实在是妙》

中国著名文学家梁实秋

酒实在是妙。几杯落肚之后就会觉得飘飘然、醺醺然。平素道貌岸然的人,也会绽出笑脸;一向沉默寡言的人,也会议论风生。再灌下几杯之后,所有的苦闷烦恼全都忘了,酒酣耳热,只觉得意气飞扬,不可一世,若不及时知止,可就难免玉山颓欹,剔吐纵横,甚至撒疯骂座,以及种种的酒失酒过全部的呈现出来。

莎士比亚的《暴风雨》里的卡力班,那个象征原始人的怪物,初尝酒味,觉得妙不可言,以为把酒给他喝的那个人是自天而降,以为酒是甘露琼浆,不是人间所有物。美洲印第安人初与白人接触,就是被酒所倾倒,往往不惜举土地界人以交换一些酒浆。印第安人的衰灭,至少有一部分是由於他们的荒腆于酒。

摘自《汪曾祺:泡在酒里的老头》

(作者为汪曾祺长女汪明)

中国著名作家汪曾祺

妈妈高兴的时候,管爸叫“酒仙”,不高兴的时候,又变成了“酒鬼”。做酒仙时,散淡洒脱,诗也溢彩,文也隽永,书也飘逸,画也传神;当酒鬼时,口吐狂言,歪倒醉卧,毫无风度。仙也好,鬼也罢,他这一辈子,说是在酒里“泡”过来的,真是不算夸张。据爸说,他在十来岁时已经在他父亲的纵容下,能够颇有规模地饮酒。打那时起,一发不可收拾,酒差不多成了他的命根子。很难想象,若有三天五日见不到酒,他的日子该如何打发。

摘自《黄永玉:喝不喝酒是人和野兽最大的区别》

中国著名画家黄永玉

酒是一种特殊的生活方式,它无孔不入。忧愁要它,欢乐也要它;孤独要它,群体也要它;天气好了要它,风霜雨雪也要它;爱情要它,失恋也要它;诞生要它,死亡也要它;恶人要它,善人也要它;当官的要它,百姓更离不开它;有文化的要它,大老粗也爱它。

喝不喝酒是人和野兽最大的区别……我和大多数人都不喝酒,我们欣赏喝酒,与喝酒的人为友,我们这帮人占全世界人口的百分之七十二点四,是不喝酒的拥酒派,算不得是野兽派。

酒,我很欣赏,可惜一口就醉。在酒朋友旁边醺得面红耳赤倒是常有的事。但是,我能体会得到“酒”是很妙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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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26

第2个回答  2020-06-28
李白斗酒诗百篇
说明喝酒是可以激发灵感的
因为进入了一种类似部分潜意识被激活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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