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起诉女方离婚,但是女方现在户口还在,男方想给女方户口迁走,怎么办

是已经离婚两年了,但是年年还回来闹,说是户口在这,还在这住。所以男方想把女方户口迁走,想找个真心懂法律的朋友,给解答一下。

离婚后,女方不肯迁移户口,男方可以通过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让其迁走,如果女方不听,派出所可以单独将其立户,并在户籍底簿中注明即可。
女方单独立户后,男方就可以办理新的结婚登记及配偶的迁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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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09
已经离婚两年了,女方已不是户主家庭成员,还年年还回来闹,说是户口在这,还在这住,这显然是无理取闹的行为。男方想迁走女方的户口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公安局户籍科室咨询办理,各地对此有相关的规定可供参考,如安徽省: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第三十五条 〔离婚户口办理〕离婚一方不愿出具居民户口簿,另一方无法分户迁移,经公安派出所调解无效的,离婚当事人可提出书面申请,凭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户办大厅)办理分户或迁移手续。公安派出所(户办大厅)应及时通知持原户口簿的一方到户籍地办理相关户口注销手续。
离婚一方户口应迁出而不迁移的,另一方当事人可提出书面申请,凭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户办大厅)申请对方户口迁出,经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并调解无效的,派出所(户办大厅)可以将其户口挂靠社区(行政村)集体户。
对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移问题,离婚双方协商一致的按协商结果办理;协商不一致的,按法院判决结果,随抚养权人办理户口迁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2-09
如果已经判决离婚了,那么你可以要求女方将户口迁移出去。具体迁移的程序:首先要由女方向拟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开具准予迁入的证明,然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出证明,最后由女方持准予迁出证明,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第3个回答  2019-02-09
协商解决吧。好聚好散,毕竟曾经相爱过,别成了冤家。追问

我不想成冤家,女方不同意呀。就是想回来闹呀,所以没办法呀

追答

那慢慢来吧,婚都可以离了,户口又有多重要呢。等她想通了,自然会急着把户口迁走的。你现在无非就是户口本上有她的信息而已。说的不好听点,有时候硬的不行就来软的吧。

第4个回答  2019-02-09
起诉离婚在理论上又称为裁判离婚,指对夫妻一方或双方提出的离婚请求,
由法院以裁判的方式决定是否准许的离婚方式。
实践中主要表现为夫妻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或双方同意离婚但就财产分割问题及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
一方先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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