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女溺亡,失独者的外孙争夺战,他们当初是如何约定孩子抚养问题的?

如题所述

刘平原本是个砖匠,但因为病痛的原因不能做重活,导致家庭条件并不是很好。但是即使这样,刘平有妻有女一家三口的生活也还不错,刘平自己守在泸县太伏镇看家,而妻女则是在广东中山一家制衣厂打工。

01悲剧之始

刘平的女儿刘永斯在工厂认识了宜宾市江安县的青年王某权,两人从相识相爱,发展到同居生活。在尚未年满18岁的情况下,刘永斯在2012年6月8日产下男婴,而也正是在此时,父亲刘平才知道女儿刘永斯与王某权的不为人知的“婚事”。此时却木已成舟,刘平即使心里一千一万个不愿意也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再加上有了小外孙的缘故,刘平内心也只能对女儿祝福,希望女儿能够幸福。

但是好景不长,在外孙还不满1周岁的时候,女儿刘永斯跳河自杀了,在面对记者的采访时,刘平告诉记者女儿跳河的原因是:她丈夫王某权在外大牌,女儿一气之下跳河轻生。在女儿逝世之后,看到尚还在襁褓中的外孙,刘平虽然悲痛欲绝但是却不得不压制住对女婿的怒火。

02约定:孩子的抚养问题

刘平的回忆,2013年6月,在镇派出所的调解下,王某权与刘平夫妻签下协议,协议约定:外孙户口落户刘家并姓刘;王某权承担孩子学费和生活费;孩子超300元以上医疗费由王某权承担;王某权支付刘平夫妻生活安抚费5万元。

 在处理完女儿的后事以及签订协议之后,刘平带着妻子以及外孙回到家乡泸县太伏镇生活,并给外孙起名刘某涛。2015年3月刘平提供刘某涛的《出生医学证明》以及上述的《协议书》等文件后,三岁的刘某涛在泸县公安局太伏镇派出所取得户籍,之后刘某涛在泸县太伏镇上幼儿园、在太伏镇枣子小学上一年级,并取得学籍。

03外孙户籍变故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王某权仅按照协议支付了小孩一年的生活费以及刘平夫妻抚养费1.69万元。本应十分不满的刘平考虑到外孙的缘故,以后两家还会经常往来,刘平并没有在经济上过多的和王某权进行较真。

但是在2019年春节前,王某权和往常一样将孩子接走回江安县过年,而这一接走直到2020年4月刘平才再次见到外孙,并且是在江安(王某权老家)某小学见到的。原来王某权在江安给孩子重新上了户口,进入当地的小学,并且改名王某涛。

本来因为女儿的原因刘平就对王某权一家一直有怨气,后来因为想再要一个孩子刘平与妻子产生矛盾后离婚,原本还算幸福的刘平现在只剩下外孙刘某涛,但是现在又被王某权“抢走”,让刘平十分不满,并且一定要将这件事解决清楚。

后续:11月11日,记者在江安县警方得知,王某权为儿子在江安上户属于未如实告知并修改儿子的出生日期、名字,按照国家法律,一个公民只能拥有一个户籍,会依法将刘某涛在江安的户籍注销。目前相关手续已经上报宜宾市公安局户政支队,很快就能注销其江安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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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12

家住四川泸县太伏镇张枣村的刘平因为外孙归属问题,引发社会关注。婚姻本来就是一面镜子,你对它微笑,它也会对你微笑。但对于刘平来说,外孙唯有自己抚养才能微笑,不管多累多苦,他都愿意。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让年过半百的“老实人”这么执着,这样痛苦?

具体事情是怎样的?

50多岁的刘平和前妻斯某有何独生女儿,名叫刘永斯。寓意刘平永远爱着斯某,造化弄人,在独生女儿刘永斯负气溺亡后,刘平和斯某因为意见不合也走向离婚的结局。刘平是四川泸县人,原先是有名的泥瓦匠,因风湿病导致腿脚不便。斯某很早就开始带着女儿刘永斯到广东省服装厂打工,年仅十几岁的刘永斯喜欢上同打工的王某权,两个孩子从恋爱到同居,最后因为年龄不够无法领取结婚证,非婚生下外孙。在某天务工的刘平收到女儿意外溺亡的消息,赶到事发地点处理完女儿的后事,刘平与王某权书面协议外孙的归属。

协议写道:外孙刚满一周岁由外公刘平抚养,作为父亲的王某权支付孩子生活费以及大额医药费,并且赔偿给刘永斯父亲失独抚恤金5万元。而外孙跟随母姓刘,叫刘某涛。因为外孙是王某权的亲生儿子,刘平本着和气的原则,一切都按照协议。并且在协议过后因为王某权因为家境贫寒无力支付抚恤金,只给刘平15000多元也没有计较。

外孙在刘平的照顾下,慢慢长大并且就读于当地小学。在一次王某权以接孩子培养感情为由,偷偷为刘平外孙更改了户籍信息,并改名为王某涛。刘平从学校得知事情后,找到王某权家里。但因王某权外出见不到,他的母亲多次恶语相向。

归属权到底怎么处理?

目前王某涛的归属问题还在调节中,但王某权为王某涛更改户籍信息,存在隐瞒问题和违规操作问题。在警方的多方调查下一定会给明确处理办法,本人以为王某涛应该在15岁之前和刘平生活在一起,毕竟他母亲的死亡与王某权有一定关系,刘平家庭支离破碎也与他有关。

第2个回答  2020-11-12

双方最初约定,,孩子户口落户女方刘家并姓刘,男方王某权需要承担孩子的学费和生活费,孩子生病的医疗费用300元以上由王某权承担,王某权支付女方刘平夫妻生活安抚费5万元。

如今52岁的刘平是四川泸县张枣村的村民,他本来也有一个完整的家庭,但是,这样平淡幸福的生活随着七年前他的独生女儿跳水溺亡结束了。

刘平的妻子姓斯,在女儿出生后便取名刘永斯,这个名字也饱含了刘平对妻子和女儿的疼爱。刘平是一名砖匠,但是因为身体不好,所以不能继续重体力劳动,所以刘永斯便早早随着母亲去广东中山的制衣厂打工。

之后,女儿刘永斯在工厂里认识了宜宾市江安县的王某权,两人迅速发展为了恋爱关系并且开始了同居生活。

在2012年6月8日,未满十八周岁的刘永斯生下了一名男婴,刘平虽然对此并不满意,然而生米已经煮成熟饭,刘平也只能无奈接受。

刘平对自己的外孙非常疼爱,但是就在他沉浸在喜悦中时,噩耗也随之传来,原来,他的女儿因为女婿在外面打牌,一气之下竟然跳河自杀。这个突如其来的打击让刘平悲痛不已。

他对女婿王某权非常愤怒,但是考虑到无辜的小外孙,他也只能强压着怒火与王某权进行协商,最后在派出所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协议,孩子由女方抚养并随女方的刘姓,男方承担孩子的学费和生活费以及一些相关的医疗费用,并给予女方家庭五万的安抚费。

后来,刘平因为与妻子产生矛盾最终离婚,孩子便成了刘平唯一的亲人,然而在2020年4月份,刘平却意外得知王某权已经把孩子的户口进行了变更,将外孙的户口上在了女婿那里,并将名字也变更为了王某涛。双方为此又再次引发了纠纷。

第3个回答  2020-11-12
双方曾经写下过一份抚养协议,当初的规定是外孙子由其外公抚养,并且改姓外公的姓氏。其父亲要每月按时支付孩子的生活费。以及后续如果孩子生病之类的话,其父亲也要支付足够的医疗费用。
第4个回答  2020-11-12
约定孩子由外公养。双方约定孩子落户外公家,外公只能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抚养这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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