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道路交通事故法律无法处理吗??

如果当事人反对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那不就没有办法了嘛,法院就只能追究刑事的权力吧???

法律意义上的交通事故和日常生活中认为的交通事故是有较大区别的,其中最容易混淆的就是,交通事故一定是发生的法定道路上的交通事故。凡乡间、村自行修建的道路和自然通车形成的道路以及住宅楼群道路、机关团体单位的内部道路、厂矿企事业专用道路以及尚未交付使用的新建道路等,均不属于法定道路。在这些路上发生的车辆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管理范围,公安交警部门不具有法定管理的职权。大量的这类非道路交通事故,若无人受理,或受理后在处理上存在很多实际困难,导致事故不能得到及时适当的处理,也会给社会带来不稳定的隐患。鉴于此,依据道交法的规定,将非道路交通事故也交由公安交警部门比照道路交通事故进行处理。法律依据:《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应定过失致人死亡罪定性处罚,追究肇事者相应的刑事责任。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办理。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等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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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8-22
不对,是不是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不是当事人反对,而是由法律规定。
追究刑事责任的是交通肇事,构得上公安局才会去处理。
你说的交通事故要看是哪方面的事,如果乘车人或者财特本身在自己车上造成损失,而不是对方的车辆相撞所致,可以打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赔偿官司,并不是说就没有办法了,定交通事故案件只是个案由而已,不同的案由有不同的法律规范来处理,这只是便于分类,便于规范适用法律条文,并不是说就没有办法处理了。
建议你去找个律师,律师会很好的帮你办理这样的事,只是你要交纳一定的服务费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8-22
法院会按照民法、侵权法,来判处的。不一定构成刑事案件。
第3个回答  2010-08-22
法院要视情况而定。
第4个回答  2010-08-22
法院要看案情之后再定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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