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

如题所述

根据区统一安排,2020年失业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定于2020年12月上旬开始发放,具体

事项规定如下:

1、发放时间: 2020年12月1日开始——12月31日(周六、周日不发 );

2、发放地点: 各社区居委会;

3、随带证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父母户口簿、失业证、结婚证(或离婚协议);

4、享受年龄:2006年1月1日到201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5、已婚育龄妇女可参加免费B超检查;

6、发放中应明确几点:

①离婚者应带离婚协议,按离婚协议和有关享受规定:子女判谁共同生活方享受;

②2020年农转非无业人员今年不享受;

③2020年6月30日前失业由原单位出具有否享受过证明可领,7月1日后失业在原单位

领取;临时工、合同工在用工期间由现用工单位发放。

⑤在失业父母户口地社区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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