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父母把家产都给儿子,老了哥哥们却要求出嫁女一起轮流养老,合理吗?

如题所述


农村人老了后,怎么养老其实是个大问题。农村人一般都是儿子养老,这是天经地义的,同时也是刻在人骨子里的。但是,这只是人们根据传统的想当然。事实上,在宪法和婚姻法里,都有子女有共同承担养老的人责任。

那有人会说,老人把财产都留给了儿子,女儿什么也没有得到,现在却要轮流养,这对闺女不公平吧?也的确是的,这个其实也有具体的规定,我们下面会说。

但是,有规定是有规定,当事情临头时,还需要考虑太多的东西,比如我们前面所说的传统和想当然,以及农村人常常顾及的面子问题。

所以,就这个父母把家产都给儿了,老了后要子女轮流养究竟合理不合理,黑嫂在这里说一下自己的看法。



一、从法理上去说

事实上,我国法律规定,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都是有赡养父母责任的,这个不分你是儿子还是女儿,不要以为女儿出嫁了就没有赡养责任了。

但同时,我们不能只看这个有赡养责任,同时也要明白为什么有赡养责任,这里之所以有赡养责任,是因为老人生前财产要分给子女,这个也是不分儿子还是女儿的。

也就是说,老人把自己财产要平分给儿子和女儿,然后女儿和儿子才有了共同赡养老人的责任。

但在一些农村,老人是压根儿就没有想过要把财产分给儿子,他们压根儿就没有产生过这样的心思,他们也从来不认为应该给女儿分财产。

和老人心思相同的是老人的儿子,他们也压根儿没有想过家里的财产要分给自己的姐姐或者妹妹,他们认为闺女是泼出去的水,嫁人后就成了别人家的人,如果把财产还分给她们,等于是把家里的财产给个外姓人。

但是,不管是老人还是老人的儿子,他们从来没有想过把财产分给嫁出去的闺女,同时他们也从来没有想过让闺女赡养老人。

也就是说,虽然有规定,但农村其实还有一套不是规定的规定,他们不分给闺女财产,同时老人老后,娘家的哥哥弟弟也并不会让已经出嫁的姐姐或者妹妹跟自己一样的去赡养老人。大多数情况下,都是闺女平时来看一下老人,适当买一些东西,哥哥和弟弟也并不会说什么。

但是,也是有特殊的哥哥弟弟,他们非得让出嫁的姐姐或妹妹和自己共同赡养。



二、从人情上去说

我们前面说了,有了财产的共同分割,才有了共同的赡养,当没有把这个财产分给女儿时,凭什么让人家共同赡养?

但就是有些哥哥或者弟弟他们不讲理,就是明确说你虽然出嫁了,但你也是父母的孩子,所以你也得养,咱们轮流养。这样的事在农村有没有?是有的,黑嫂也见过。

当这种事发生时,女儿可以拒绝吗?是可以拒绝的,按照规定来说,女儿拒绝完全说得过去。但是,女儿会拒绝吗?一般的女儿都不会拒绝,而是默默跟哥哥或者弟弟共同承担起赡养父母的责任。

女儿为什么不拒绝?这里牵涉到很多事,比如孝顺问题,比如人情问题。

当哥哥或者弟弟提出让共同赡养时,已经出嫁的姐姐或者妹妹如何拒绝?一旦拒绝,她们还怎么回娘家?不管出嫁了多少年,娘家是她们的根,她们视娘家也是最后的依靠,所以她们不想也不敢断了这份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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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09
我觉得不合理,这是典型的重男轻女的思想,没有给女儿家产,却要求女儿养老。
第2个回答  2020-11-09
我觉得不合理,因为既然哥哥要了财产,就应该把养老的责任都一起承担。
第3个回答  2020-11-09
如果站在旁观者角度去分析,我觉得这种做法很不合理。但如果从子女角度分析,我觉得这样做没什么问题。
出嫁女也是由父母抚养长大,同样对父母具有赡养义务,而父母家产给谁是父母的权利,这与女儿的赡养义务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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