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因此二婚结婚需要的证件如下:
1、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2、离婚证或者法院生效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
3、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必须双方亲自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办理。
结婚需要的主要证件包括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2寸照片,照片可以在婚姻登记机关拍摄。如果无法取得户口本,可以拿着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证明材料。
结婚是人生中最隆重的事情了,那么,领取结婚证需要带什么材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