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人物点评400

一人的

鲁智深

吾于水浒好汉,独深慕鲁师兄之为人。是人风清月朗,赤子情怀;古道热肠,菩萨肝
胆。心无尘芥,赤洒洒,净裸裸,宗下所谓上上根器矣。鲁师兄实百八人中之最上乘,
若李铁牛,若武二者,犬豚耳。

李逵

李铁牛粗看亦颇类吾鲁师兄,究其实则大有上下之分。譬之以酒,鲁师兄则茅台国酒,
李铁牛则兑水之工业酒精也。杀小衙内一节犹令人痛恶此汉,以新名词方之,心理变态
也。

裴宣

以铁面孔目之名身处盗籔,张恨水先生尝以为讽刺,其实不然。越是强盗,越要高举
“纪律”“法制”“道德”“廉耻”之大旗,此万世不移之真理,若能知而行之,用诸
政坛、商场乃至处世,自见其妙。

宋清

以碌碌无能之宋清而得跻身梁山好汉,自全由其好兄弟之提携。然宋清有自知之明,不
上山揽权,宋江有知人之智,不任人唯亲,则此二人又远胜洪天王等辈矣。

周通

水浒好汉中第一风流有趣之人,桃花村一案深有风致。燕青虽有浪子之名,惜无此韵
事。

施恩

施恩于武二,唯有利用二字,此人行径为人,观其名字即知,盖施恩者,必图报也。

宋江

宋黑子若入三国,即为刘皇叔,若入红楼,则是宝钗薛姨妈之辈,若入笑傲江湖,活脱
一岳不群矣。

卢俊义

俗云逼上梁山,其实泰半非为所谓黑暗社会所逼,而是为宋黑、吴用之圈套计谋所逼
也,如卢员外、朱仝、雷横、秦明等辈。深可叹息。

武大

知堂翁云,读水浒深恶武大为人,吾亦然,二字谥之,曰蠢俗。

潘金莲

武大嫂固有令人怜悯之处,然毒杀亲夫毕竟最不容诛。新文艺家好做翻案文章,每以其
为追求自由之象征,呜呼,自由,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行之。又,水浒中三个淫
妇,各有可爱之处,而反观顾大娘、孙二娘等,直如女装之男子也。难怪世人多乐于牡
丹花下死,一笑。

高衙内

观水浒全书,高衙内并无太大恶行。既未当官抢权,也不经商捞钱,不卖军火不走私,
只是一游手好闲傻公子耳,于林冲一案虽罪不可逃,然亦多半由陆谦等撺弄。比诸当今
权门子弟,红朝太子,高衙内可称贤人也、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7-01-03
宋江,人唤“及时雨”。早先为山东郓城县押司,整日舞文弄墨,书写文书,是一刀笔小吏。晁盖等七个好汉智取生辰纲事发,被官府缉拿,幸得宋江事先告知。晁盖派刘唐送金子和书信给宋江,宋江的老婆阎婆惜发现宋江私通梁山,趁机要胁,宋江怒杀阎婆惜,逃往沧州。被迫上梁山。后宋江做了梁山泊首领。受招安后,被宋徽宗封为武德大夫、楚州安抚使兼兵马都总管,最后被高俅用毒酒害死。

天雄星豹子头林冲
林冲,在梁山泊英雄中排行第六,马军五虎将第二。早年是东京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因他的妻子被高俅儿子高衙内调戏,自己又被高俅陷害,在发配沧州时,幸亏鲁智深在野猪林相救,才保住性命。被发配沧州牢城看守天王堂草料场时,又遭高俅心腹陆谦放火暗算。林冲杀了陆谦,冒着风雪连夜投奔梁山泊,为白衣秀士王伦不容。晁盖、吴用劫了生辰纲上梁山后,王伦不容这些英雄,林冲一气之下杀了王伦,把晁盖推上了梁山泊首领之位。林冲武艺高强,打了许多胜仗。在征讨江浙一带方腊率领的起义军胜利后,林冲得了中风,被迫留在杭州六和寺养病,由武松照顾,半年后病故。
天孤星花和尚鲁智深
鲁智深,梁山泊第十三位好汉,十员步军头领第一名。鲁智深原名鲁达,是经略的提辖,因为见郑屠欺侮金翠莲父女,三拳打死了镇关西。被官府追捕,逃到五台山削发为僧,改名鲁智深。鲁智深忍受不住佛门清规,醉打山门,毁坏金身,被长老派往东京相国寺,看守菜园,因将偷菜的泼皮踢进了粪池,倒拔垂杨柳,威名远扬。鲁智深在野猪林救了林冲,高俅派人捉拿鲁智深,鲁智深在二龙山落草。后投奔水泊梁山,做了步兵头领。宋江攻打方腊,鲁智深一杖打翻了方腊。后在杭州六合寺圆寂而死。

李逵
直而无礼则绞
李逵的耿直一直为人所称道,但在梁山好汉中,耿直并非他独有,鲁智深难道不耿直?武松难道不耿直?但为什么李逵的耿直那么招人喜欢,主要是因为他的耿直很纯粹,没有半点矫饰的成分,但是往往带有暴力的成分(但愿人们不是因此而喜欢他),最典型的几个地方,一是在菊花宴上,宋江又提招安把李逵给惹恼了,他“大叫道:‘招安,招安,招甚鸟安!’只一脚,把桌子踢起,跌做粉碎。”宋江要杀他,他“道:‘你怕我敢挣扎?哥哥杀我也不怨,剐我也不恨,除了他,天也不怕!’”(第七十一回)李逵尽管独服宋江,但他也偶尔有自己的想法,因此,他反对招安便发作起来,也不管宋江爱不爱听,但是他又毫无修养,因此才会打打闹闹,同样是反招安,武松就只提意见不动手。第二个地方是李逵误信人言,以为宋江强抢民女,他也不问青红皂白,抡了大斧砍倒“替天行道”的杏黄旗,“抢上堂来,迳奔宋江。”(第七十三回)把宋江给狠狠地骂了一顿,要不是众人拦住,宋江恐怕早被砍了。李逵的耿介于此确确大放异彩。但是,前文已经说过,他的耿直中有严重的暴力倾向,从而也常常因此成了别人灾难的根源。在四柳村捉鬼时,发现主人的女儿与人偷情(倘以现代眼光看是自由恋爱),便将两人都杀死,致使主人悲恸欲绝,李逵居然还有脸要人家谢他!(第七十三回)李逵的耿直还表现在他知道自己错了,也愿意承认,他骂宋江骂错了,就去负荆请罪。(第七十三回)
耿介当然不是坏事,但是,也得有个度,倘若把耿介当成粗鲁的借口,那要这耿介又有何用?所以,孔子说:“直而无礼则绞。”没有最起码的修养,耿介只会把事情弄得一塌糊涂。耿介对李逵来说,实在是一件宁可其无的东西,当然,李逵若连耿介都没有的话,那他也就没什么可取的东西了。第七十三回有首诗夸李逵:“梁山泊里无奸佞,忠义堂前有诤臣。留得李逵双斧在,世间直气尚能伸。”作者把李逵的耿直上纲上线到如此高度,是很可笑的,甚至是扯淡,人们往往把李逵在第七十四回闹公堂的故事当笑话来看,李逵让人扮成打官司的,然后自己来断案,他是怎么断案的呢,他说:“这个打了人的是好汉,先放了他去。这个不长进的,怎地吃人打了?与我枷号在衙门前示众!”在这里,李逵完全是一个颠倒黑白的人,连最起码的是非观念都没有了,他崇尚的除了他的拳头和斧头,还有什么?以我之见,若由旋风抡双斧,人间曲直鬼画符。

“谁鸟耐烦,见着活的便砍了”——人生至乐唯人死!
李逵一出场便以遇赦的杀人犯身份登台亮相,宋江与戴宗在江州的酒楼上喝酒,李逵来了,戴宗向宋江介绍说:“这个是小弟身边牢里一个小牢子,姓李,名逵,祖贯是沂州沂水县百丈村人氏。本身一个异名,唤做黑旋风李逵。他乡中都叫他做李铁牛。因为打死了人,逃走出来,虽遇赦宥,流落在此江州,不曾还乡。为他酒性不好,多人惧他。能使两把板斧,及会拳棍,现今在此牢里勾当。”(第三十八回)戴宗并没有介绍李逵杀人的原因,但是,以李逵的性格论,其争强斗狠杀人的可能性占了八成。历代批评家对这段叙述的评论都很少,没有从这段文字里点出他一个泼皮的本质,更没有指出李逵杀人问题,可见他们的糊涂。
宋江给了李逵十两银子,李逵嗜赌如命,拿了就去赌,结果输了个精光,平时他的赌德不错,输了便输了,可这回耍起无赖,硬要取回,又引得一场打架。
李逵为了对宋江表示好意,去江边讨鱼,但他不是好好的要,而是大声喝道:“你们船上活鱼,把两尾与我。”(第三十八回)渔民们告诉他,得等到渔牙主人来了才可以,但是李逵性急,不给便自己去抢,结果胡七八搞,把他们的鱼全给放跑了,双方因此打起架来,这时张顺(即渔牙主人)赶来,两人又打起来。最后,李逵经不起激将,被张顺诱到水里喝了一肚子水。打完架以后,他们接着喝酒,这时卖唱的宋玉莲来卖唱,李逵因被搅了豪情,“李逵怒从心起,跳起身来,把两个指头去那女娘子额上一点,那女子大叫一声,蓦然倒地。”(第三十八回)说良心话,李逵确实没想打她,但动了手,也是真的,没有冤枉他。《水浒传》第五十三回,李逵和戴宗在饭店里吃饭,李逵拍桌子把一个老人的面条打翻,老人揪住他说理,李逵就要打他,幸好被戴宗劝住,否则,说不定那老人又要被李逵打死。第六十七回,李逵想立功,暗中出走,路经韩伯龙的饭店,吃了饭不给钱,被韩伯龙揪住,李逵索性将他一斧砍了。
从这些地方看李逵,他不是流氓是什么?不对,他不是流氓,他是强盗!他跟那个被杨志一刀砍了的牛二又有什么大的区别?有区别,李逵的小名叫铁牛,牛二跟他相比,实在是小巫见大巫,豆腐牛二见了铁牛二还岂不是要叫爷爷?当然,倘若牛二被宋江带去调教调教,虽然不见得会有李逵的武艺,但做一个好汉恐怕还是够格的。实际上,这些流氓习气几乎是所有强盗身上都有的,他们动不动杀人跟这种无赖气有着最紧密的关联。
李逵从来没把杀人当回事儿,无论从他说的还是做的都可以看得出来。戴宗埋怨他因为抢鱼而跟别人打架,李逵却说:“你怕我连累你,我自打死了一个,我自去承当。”(第三十八回)他根本没把人的生命放在眼里,甚至所谓的承当也是一句谎言,否则,当年打死了人,为何又要逃跑?根本就不是一个敢作敢当的人。《水浒传》第五十二回,李逵为柴进出头,打死殷天锡,李逵说:“我便走了,须连累你。”(第五十二回)柴进告他自己有办法,于是李逵就走了。由此也可见得李逵并非那种一人做事一人当的好汉!殷天锡是个恶霸,可是李逵又能好到哪里去?
如果说李逵打死殷天锡是因为他行事卤莽,况且,殷天锡也是罪有应得,那么李逵为救宋江,在江州劫法场时的所作所为就完全是一个强盗的行径。书中写道:“只见他第一个出力,杀人最多。”(第四十回)晁盖喊他他也不听,“那汉哪里肯应,火杂杂地抡着大斧,只顾砍人。”(第四十回)又说大家跟着李逵,“当下去十字街口,不问官军百姓,杀得尸横遍野,血流成渠,推倒倾翻的,不计其数。”(第四十回)后来,晁盖阻止李逵别滥杀百姓,可是,“那汉(即李逵)那里来听叫唤,一斧一个,排头儿砍将去。”(第四十回)李逵这时的杀人纯粹就是以此为乐。如果说前面杀人还是为了救宋江,情有可原,那么,到这里,宋江早已救走,无须再杀人,尤其不能再杀无辜的百姓。而且,晁盖也在阻止他,显然,劫法场的好汉里,就这李逵嗜杀无度。尤其可恨的是,他根本不听劝阻,依然,我杀我的,你说你的。李逵的嗜血病不仅仅在这个地方发作,在梁山好汉第三次打祝家庄时,李逵更是不放过杀人的好机会。李逵到宋江面前请功:“祝龙是兄弟杀了,祝彪也是兄弟砍了,扈成那厮走了,扈太公一家,都杀得干干净净,兄弟特来请功。”他又说:“我砍得手顺,望扈家庄赶去,……他家庄上,被我杀得一个也没了。”(第五十回)宋江埋怨他杀戮过分,问他抓了几个活的,李逵说:“谁鸟耐烦,见着活的便砍了。”(第五十回)宋江因此而抹去了他的功劳,可是,“黑旋风笑道:‘虽然没了功劳,也吃我杀得快活。’”(第五十回)由此可见,李逵之杀人与争取功劳无关,只是跟他的心态有关,对于他来讲,别人的命就不是命,只要是人,他就有杀的兴趣,杀人是他最大的人生乐趣,只要有人可杀,不管男女老少,他都欢迎,他都不会天良发现,下不了手,扈三娘一家除了扈三娘、扈成以外,被他全部杀光,这里面当然包括那些老人和孩子们,其嗜血成性已到何等地步!梁山好汉中除了他以外,还有谁这样嗜血如命?
《水浒传》中,还专门有个地方展现李逵杀儿童也照样不眨眼。宋江为了逼迫朱仝上山,派吴用、李逵下山,为此,李逵将朱仝看护的知府的儿子杀了,而且还是残杀!气得朱仝要跟李逵拼命,李逵没办法只好在柴进庄里呆着(第五十一回),这孩子才四岁,天真烂漫,尽管李逵是奉命而为,可是杀人不正好对他的胃口吗?所以,即便是面对没齿幼儿,他也照样下得了手!余象斗评论说:“李逵只因要朱仝上山,将一六岁儿子谋杀性命,观道此处有哀悲,惜夫!为一雄士苦一幼儿,李逵铁心,鹤泪猿悲。”(余先生此评稍有失误,一则李逵杀幼,主罪在宋江,这在第五十一回有柴进的解释为证,当然,李逵虽只是一无头脑之工具耳,但他杀幼的罪责是铁定的;二则孩子年当四岁,而非六岁)可是,其他的评论家要么不置一词,而显其冷漠,要么索性直夸李逵而贬朱仝,例如,李卓吾评论朱仝说:“即小衙内性命,亦值恁么,何苦为此匹夫之勇、妇人之仁,好笑好笑。”他在评李逵杀扈家时,居然批一“佛”字!真是一群黑白颠倒,全无心肝的家伙!但是,我们千万不要忘记,这些批评家的影响力恰恰说明了,他们的观点并非空穴来风,而是代表了社会上很大一部分人的观念,这才是最可怕之处。而象余象斗这样的批评家反而少有人知,真是可悲之极。
李逵不但杀人极有兴致,而且心情好的话,他还有虐杀的兴趣。不但有虐杀的兴趣,还有吃人肉的兴趣!他杀四岁儿童是虐杀——孩子的头被劈成两半(第五十一回);杀了李鬼后,割他腿肉下饭;(第四十三回);捉奸时将两个人杀死,砍做十来段;(第七十三回)宋江捉了黄文炳,要将他凌迟处死,是李逵自告奋勇动的手,书中写道:“李逵拿起尖刀,看着黄文炳笑道:‘你这厮在蔡九知府后堂,且会说黄道黑,拨置害人,无中生有撺掇他。今日你要快死,老爷却要你慢死。’便把尖刀先从腿上割起,捡好的,就当面炭火上炙来下酒。割一块,炙一块,无片时,割了黄文炳,李逵方才把刀割开胸膛,取出心肝,把来与众头领做醒酒汤。”(第四十一回)李逵之虐杀兴致于此可见一斑!黄文炳哪怕再坏,难道他连速死的愿望都不该得到满足吗?这帮嗜血匪徒,何以惨酷至此?他们哪里还有半点人的气味?

李逵为什么嗜血[2]
李逵嗜血,这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人类自有历史以来,有关自相残杀的记载可谓史不绝书。我在上文讲到李逵杀人时有一种我们常常会忽视的心理状态,就是他的兴奋,他在杀人时的兴奋甚至常常达到迷狂的地步,这种迷狂因此成为许多心理学家们研究的课题。
奥地利著名动物学家康罗·洛伦兹写过一本书《攻击与人性》,对于人类的攻击性进行了深刻地研究,他认为攻击行为就象其他行为一样是人的本能,在自然情况下,它也和其他本能一样对个体和种族的生存有很大的帮助。他还认为,虽然人类的攻击冲动时常造成毁灭性的后果,但是其他本能在比较不富戏剧化的方式下,也会造成相同的后果。如果说洛伦兹的看法代表了古往今来许多人的观点,恐怕并不为过。古今中外,谈论人性善恶的文献卷帙浩繁,尤其性恶论者有更大的市场。但是,性善还是性恶这个问题过于深广,本文不打算过多涉及,(有兴趣者可以参考我的另一篇文章《论人性是所有权制度的法哲学基础》)我在本文里主要是想讨论李逵杀人时这种迷狂状态的根源。
我们常常会在小说或文章中见到有所谓“杀得性起”之说,这跟李逵所谓的“砍得手顺”是一回事,也就是杀人杀出乐趣来了,那么,这种邪恶的乐趣作为人——能够思考的人来讲,怎么得以产生的?
西班牙有一个叫卡兰达的小镇,每年都要举行一个仪式。在每年的一个固定日期,全镇的男人就聚集到镇中心广场上,每个人都带着一个或大或小的鼓。到了正中午的时候,他们开始击鼓,一直击到二十四小时以后才停止。击鼓开始后不久,他们就进入一种迷狂的状态,在击鼓的过程中,他们就象被催眠了一样,二十四小时以后停止的时候,许多鼓都已经被击破,击鼓的鼓手们手也都肿了,最特殊的是,参加者的面部都显示出一种狂恨的神情。显然,这种击鼓仪式表达了强烈的破坏欲。在刚开始击鼓的时候,鼓的节奏促成了鼓手们的催眠状态,但是,后来,鼓手们的神智就完全被击鼓的激情所淹没,这种激情支撑了他们整整二十四小时不停息的击鼓仪式,否则,一天一夜不吃不喝不睡,还要运动,人就会极度疲乏。
李逵在许多情况下的杀人,就跟这些卡兰达人一样,在杀人过程中,他的整个身心已经完全被这种狂恨所占据,他已经被杀人的快感催眠,就象那些患了夜游症的病人一样,自己在所作所为的全过程中,几乎丧失了全部记忆,他已经不是他,他只是一台杀人机器,他的大脑除了指挥他杀人之外,已经不能指挥他干别的事情。所以,他救宋江后杀人,才会听不见晁盖喊他,杀扈三娘一家时也自称“砍得手顺”,见了谁都不管三七二十一砍了再说。
李逵之所以喜欢杀人,喜欢打架,最重要的是因为他生活空虚,他喜欢喝酒、赌博,这是他生活的主要内容,他在江州做了戴宗的跟班,以此谋生,平时在牢里,也经常打架,戴宗说他:“在江州牢里,但吃醉了时,却不奈何罪人,只要打一般强的牢子。我也被他连累得苦。专一路见不平,好打强汉,以此江州满城人都怕他。”(第三十八回)说起来好象李逵是个正义感很强的人,但仔细分析这段话以及李逵在全书中的所作所为,我们就会发现,一是戴宗此说过于溢美,不符合事实;二是如果江州满城人都怕他的话,他就肯定是个不分青红皂白,打人骂人似家常便饭的家伙,当时宋玉莲和她母亲听说刚才动手的是黑旋风,就吓得大气也不敢出,否则,大家就应该尊敬他而不是怕他。由此可见,李逵是个当地人见人怕的流氓,跟那泼皮牛二没什么太大区别。这种人的日常生活都是极度无聊,每天除了赌博喝酒打架,就没有更有意义的事情可以做了,所以李逵的哥哥见了李逵就很讨厌他,说实在的,我家若出了这么一个兄弟,我除了讨厌,又能怎样呢?
回答者:丶KiSs丨小宝 - 初入江湖 二级 1-3 09:03

鲁智深

吾于水浒好汉,独深慕鲁师兄之为人。是人风清月朗,赤子情怀;古道热肠,菩萨肝
胆。心无尘芥,赤洒洒,净裸裸,宗下所谓上上根器矣。鲁师兄实百八人中之最上乘,
若李铁牛,若武二者,犬豚耳。

李逵

李铁牛粗看亦颇类吾鲁师兄,究其实则大有上下之分。譬之以酒,鲁师兄则茅台国酒,
李铁牛则兑水之工业酒精也。杀小衙内一节犹令人痛恶此汉,以新名词方之,心理变态
也。

裴宣

以铁面孔目之名身处盗籔,张恨水先生尝以为讽刺,其实不然。越是强盗,越要高举
“纪律”“法制”“道德”“廉耻”之大旗,此万世不移之真理,若能知而行之,用诸
政坛、商场乃至处世,自见其妙。

宋清

以碌碌无能之宋清而得跻身梁山好汉,自全由其好兄弟之提携。然宋清有自知之明,不
上山揽权,宋江有知人之智,不任人唯亲,则此二人又远胜洪天王等辈矣。

周通

水浒好汉中第一风流有趣之人,桃花村一案深有风致。燕青虽有浪子之名,惜无此韵
事。

施恩

施恩于武二,唯有利用二字,此人行径为人,观其名字即知,盖施恩者,必图报也。

宋江

宋黑子若入三国,即为刘皇叔,若入红楼,则是宝钗薛姨妈之辈,若入笑傲江湖,活脱
一岳不群矣。

卢俊义

俗云逼上梁山,其实泰半非为所谓黑暗社会所逼,而是为宋黑、吴用之圈套计谋所逼
也,如卢员外、朱仝、雷横、秦明等辈。深可叹息。

武大

知堂翁云,读水浒深恶武大为人,吾亦然,二字谥之,曰蠢俗。

潘金莲

武大嫂固有令人怜悯之处,然毒杀亲夫毕竟最不容诛。新文艺家好做翻案文章,每以其
为追求自由之象征,呜呼,自由,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行之。又,水浒中三个淫
妇,各有可爱之处,而反观顾大娘、孙二娘等,直如女装之男子也。难怪世人多乐于牡
丹花下死,一笑。

高衙内

观水浒全书,高衙内并无太大恶行。既未当官抢权,也不经商捞钱,不卖军火不走私,
只是一游手好闲傻公子耳,于林冲一案虽罪不可逃,然亦多半由陆谦等撺弄。比诸当今
权门子弟,红朝太子,高衙内可称贤人也、
第2个回答  2007-01-03
宋江,人唤“及时雨”。早先为山东郓城县押司,整日舞文弄墨,书写文书,是一刀笔小吏。晁盖等七个好汉智取生辰纲事发,被官府缉拿,幸得宋江事先告知。晁盖派刘唐送金子和书信给宋江,宋江的老婆阎婆惜发现宋江私通梁山,趁机要胁,宋江怒杀阎婆惜,逃往沧州。被迫上梁山。后宋江做了梁山泊首领。受招安后,被宋徽宗封为武德大夫、楚州安抚使兼兵马都总管,最后被高俅用毒酒害死。

天雄星豹子头林冲
林冲,在梁山泊英雄中排行第六,马军五虎将第二。早年是东京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因他的妻子被高俅儿子高衙内调戏,自己又被高俅陷害,在发配沧州时,幸亏鲁智深在野猪林相救,才保住性命。被发配沧州牢城看守天王堂草料场时,又遭高俅心腹陆谦放火暗算。林冲杀了陆谦,冒着风雪连夜投奔梁山泊,为白衣秀士王伦不容。晁盖、吴用劫了生辰纲上梁山后,王伦不容这些英雄,林冲一气之下杀了王伦,把晁盖推上了梁山泊首领之位。林冲武艺高强,打了许多胜仗。在征讨江浙一带方腊率领的起义军胜利后,林冲得了中风,被迫留在杭州六和寺养病,由武松照顾,半年后病故。
天孤星花和尚鲁智深
鲁智深,梁山泊第十三位好汉,十员步军头领第一名。鲁智深原名鲁达,是经略的提辖,因为见郑屠欺侮金翠莲父女,三拳打死了镇关西。被官府追捕,逃到五台山削发为僧,改名鲁智深。鲁智深忍受不住佛门清规,醉打山门,毁坏金身,被长老派往东京相国寺,看守菜园,因将偷菜的泼皮踢进了粪池,倒拔垂杨柳,威名远扬。鲁智深在野猪林救了林冲,高俅派人捉拿鲁智深,鲁智深在二龙山落草。后投奔水泊梁山,做了步兵头领。宋江攻打方腊,鲁智深一杖打翻了方腊。后在杭州六合寺圆寂而死。

李逵
直而无礼则绞
李逵的耿直一直为人所称道,但在梁山好汉中,耿直并非他独有,鲁智深难道不耿直?武松难道不耿直?但为什么李逵的耿直那么招人喜欢,主要是因为他的耿直很纯粹,没有半点矫饰的成分,但是往往带有暴力的成分(但愿人们不是因此而喜欢他),最典型的几个地方,一是在菊花宴上,宋江又提招安把李逵给惹恼了,他“大叫道:‘招安,招安,招甚鸟安!’只一脚,把桌子踢起,跌做粉碎。”宋江要杀他,他“道:‘你怕我敢挣扎?哥哥杀我也不怨,剐我也不恨,除了他,天也不怕!’”(第七十一回)李逵尽管独服宋江,但他也偶尔有自己的想法,因此,他反对招安便发作起来,也不管宋江爱不爱听,但是他又毫无修养,因此才会打打闹闹,同样是反招安,武松就只提意见不动手。第二个地方是李逵误信人言,以为宋江强抢民女,他也不问青红皂白,抡了大斧砍倒“替天行道”的杏黄旗,“抢上堂来,迳奔宋江。”(第七十三回)把宋江给狠狠地骂了一顿,要不是众人拦住,宋江恐怕早被砍了。李逵的耿介于此确确大放异彩。但是,前文已经说过,他的耿直中有严重的暴力倾向,从而也常常因此成了别人灾难的根源。在四柳村捉鬼时,发现主人的女儿与人偷情(倘以现代眼光看是自由恋爱),便将两人都杀死,致使主人悲恸欲绝,李逵居然还有脸要人家谢他!(第七十三回)李逵的耿直还表现在他知道自己错了,也愿意承认,他骂宋江骂错了,就去负荆请罪。(第七十三回)
耿介当然不是坏事,但是,也得有个度,倘若把耿介当成粗鲁的借口,那要这耿介又有何用?所以,孔子说:“直而无礼则绞。”没有最起码的修养,耿介只会把事情弄得一塌糊涂。耿介对李逵来说,实在是一件宁可其无的东西,当然,李逵若连耿介都没有的话,那他也就没什么可取的东西了。第七十三回有首诗夸李逵:“梁山泊里无奸佞,忠义堂前有诤臣。留得李逵双斧在,世间直气尚能伸。”作者把李逵的耿直上纲上线到如此高度,是很可笑的,甚至是扯淡,人们往往把李逵在第七十四回闹公堂的故事当笑话来看,李逵让人扮成打官司的,然后自己来断案,他是怎么断案的呢,他说:“这个打了人的是好汉,先放了他去。这个不长进的,怎地吃人打了?与我枷号在衙门前示众!”在这里,李逵完全是一个颠倒黑白的人,连最起码的是非观念都没有了,他崇尚的除了他的拳头和斧头,还有什么?以我之见,若由旋风抡双斧,人间曲直鬼画符。

“谁鸟耐烦,见着活的便砍了”——人生至乐唯人死!
李逵一出场便以遇赦的杀人犯身份登台亮相,宋江与戴宗在江州的酒楼上喝酒,李逵来了,戴宗向宋江介绍说:“这个是小弟身边牢里一个小牢子,姓李,名逵,祖贯是沂州沂水县百丈村人氏。本身一个异名,唤做黑旋风李逵。他乡中都叫他做李铁牛。因为打死了人,逃走出来,虽遇赦宥,流落在此江州,不曾还乡。为他酒性不好,多人惧他。能使两把板斧,及会拳棍,现今在此牢里勾当。”(第三十八回)戴宗并没有介绍李逵杀人的原因,但是,以李逵的性格论,其争强斗狠杀人的可能性占了八成。历代批评家对这段叙述的评论都很少,没有从这段文字里点出他一个泼皮的本质,更没有指出李逵杀人问题,可见他们的糊涂。
宋江给了李逵十两银子,李逵嗜赌如命,拿了就去赌,结果输了个精光,平时他的赌德不错,输了便输了,可这回耍起无赖,硬要取回,又引得一场打架。
李逵为了对宋江表示好意,去江边讨鱼,但他不是好好的要,而是大声喝道:“你们船上活鱼,把两尾与我。”(第三十八回)渔民们告诉他,得等到渔牙主人来了才可以,但是李逵性急,不给便自己去抢,结果胡七八搞,把他们的鱼全给放跑了,双方因此打起架来,这时张顺(即渔牙主人)赶来,两人又打起来。最后,李逵经不起激将,被张顺诱到水里喝了一肚子水。打完架以后,他们接着喝酒,这时卖唱的宋玉莲来卖唱,李逵因被搅了豪情,“李逵怒从心起,跳起身来,把两个指头去那女娘子额上一点,那女子大叫一声,蓦然倒地。”(第三十八回)说良心话,李逵确实没想打她,但动了手,也是真的,没有冤枉他。《水浒传》第五十三回,李逵和戴宗在饭店里吃饭,李逵拍桌子把一个老人的面条打翻,老人揪住他说理,李逵就要打他,幸好被戴宗劝住,否则,说不定那老人又要被李逵打死。第六十七回,李逵想立功,暗中出走,路经韩伯龙的饭店,吃了饭不给钱,被韩伯龙揪住,李逵索性将他一斧砍了。
从这些地方看李逵,他不是流氓是什么?不对,他不是流氓,他是强盗!他跟那个被杨志一刀砍了的牛二又有什么大的区别?有区别,李逵的小名叫铁牛,牛二跟他相比,实在是小巫见大巫,豆腐牛二见了铁牛二还岂不是要叫爷爷?当然,倘若牛二被宋江带去调教调教,虽然不见得会有李逵的武艺,但做一个好汉恐怕还是够格的。实际上,这些流氓习气几乎是所有强盗身上都有的,他们动不动杀人跟这种无赖气有着最紧密的关联。
李逵从来没把杀人当回事儿,无论从他说的还是做的都可以看得出来。戴宗埋怨他因为抢鱼而跟别人打架,李逵却说:“你怕我连累你,我自打死了一个,我自去承当。”(第三十八回)他根本没把人的生命放在眼里,甚至所谓的承当也是一句谎言,否则,当年打死了人,为何又要逃跑?根本就不是一个敢作敢当的人。《水浒传》第五十二回,李逵为柴进出头,打死殷天锡,李逵说:“我便走了,须连累你。”(第五十二回)柴进告他自己有办法,于是李逵就走了。由此也可见得李逵并非那种一人做事一人当的好汉!殷天锡是个恶霸,可是李逵又能好到哪里去?
如果说李逵打死殷天锡是因为他行事卤莽,况且,殷天锡也是罪有应得,那么李逵为救宋江,在江州劫法场时的所作所为就完全是一个强盗的行径。书中写道:“只见他第一个出力,杀人最多。”(第四十回)晁盖喊他他也不听,“那汉哪里肯应,火杂杂地抡着大斧,只顾砍人。”(第四十回)又说大家跟着李逵,“当下去十字街口,不问官军百姓,杀得尸横遍野,血流成渠,推倒倾翻的,不计其数。”(第四十回)后来,晁盖阻止李逵别滥杀百姓,可是,“那汉(即李逵)那里来听叫唤,一斧一个,排头儿砍将去。”(第四十回)李逵这时的杀人纯粹就是以此为乐。如果说前面杀人还是为了救宋江,情有可原,那么,到这里,宋江早已救走,无须再杀人,尤其不能再杀无辜的百姓。而且,晁盖也在阻止他,显然,劫法场的好汉里,就这李逵嗜杀无度。尤其可恨的是,他根本不听劝阻,依然,我杀我的,你说你的。李逵的嗜血病不仅仅在这个地方发作,在梁山好汉第三次打祝家庄时,李逵更是不放过杀人的好机会。李逵到宋江面前请功:“祝龙是兄弟杀了,祝彪也是兄弟砍了,扈成那厮走了,扈太公一家,都杀得干干净净,兄弟特来请功。”他又说:“我砍得手顺,望扈家庄赶去,……他家庄上,被我杀得一个也没了。”(第五十回)宋江埋怨他杀戮过分,问他抓了几个活的,李逵说:“谁鸟耐烦,见着活的便砍了。”(第五十回)宋江因此而抹去了他的功劳,可是,“黑旋风笑道:‘虽然没了功劳,也吃我杀得快活。’”(第五十回)由此可见,李逵之杀人与争取功劳无关,只是跟他的心态有关,对于他来讲,别人的命就不是命,只要是人,他就有杀的兴趣,杀人是他最大的人生乐趣,只要有人可杀,不管男女老少,他都欢迎,他都不会天良发现,下不了手,扈三娘一家除了扈三娘、扈成以外,被他全部杀光,这里面当然包括那些老人和孩子们,其嗜血成性已到何等地步!梁山好汉中除了他以外,还有谁这样嗜血如命?
《水浒传》中,还专门有个地方展现李逵杀儿童也照样不眨眼。宋江为了逼迫朱仝上山,派吴用、李逵下山,为此,李逵将朱仝看护的知府的儿子杀了,而且还是残杀!气得朱仝要跟李逵拼命,李逵没办法只好在柴进庄里呆着(第五十一回),这孩子才四岁,天真烂漫,尽管李逵是奉命而为,可是杀人不正好对他的胃口吗?所以,即便是面对没齿幼儿,他也照样下得了手!余象斗评论说:“李逵只因要朱仝上山,将一六岁儿子谋杀性命,观道此处有哀悲,惜夫!为一雄士苦一幼儿,李逵铁心,鹤泪猿悲。”(余先生此评稍有失误,一则李逵杀幼,主罪在宋江,这在第五十一回有柴进的解释为证,当然,李逵虽只是一无头脑之工具耳,但他杀幼的罪责是铁定的;二则孩子年当四岁,而非六岁)可是,其他的评论家要么不置一词,而显其冷漠,要么索性直夸李逵而贬朱仝,例如,李卓吾评论朱仝说:“即小衙内性命,亦值恁么,何苦为此匹夫之勇、妇人之仁,好笑好笑。”他在评李逵杀扈家时,居然批一“佛”字!真是一群黑白颠倒,全无心肝的家伙!但是,我们千万不要忘记,这些批评家的影响力恰恰说明了,他们的观点并非空穴来风,而是代表了社会上很大一部分人的观念,这才是最可怕之处。而象余象斗这样的批评家反而少有人知,真是可悲之极。
李逵不但杀人极有兴致,而且心情好的话,他还有虐杀的兴趣。不但有虐杀的兴趣,还有吃人肉的兴趣!他杀四岁儿童是虐杀——孩子的头被劈成两半(第五十一回);杀了李鬼后,割他腿肉下饭;(第四十三回);捉奸时将两个人杀死,砍做十来段;(第七十三回)宋江捉了黄文炳,要将他凌迟处死,是李逵自告奋勇动的手,书中写道:“李逵拿起尖刀,看着黄文炳笑道:‘你这厮在蔡九知府后堂,且会说黄道黑,拨置害人,无中生有撺掇他。今日你要快死,老爷却要你慢死。’便把尖刀先从腿上割起,捡好的,就当面炭火上炙来下酒。割一块,炙一块,无片时,割了黄文炳,李逵方才把刀割开胸膛,取出心肝,把来与众头领做醒酒汤。”(第四十一回)李逵之虐杀兴致于此可见一斑!黄文炳哪怕再坏,难道他连速死的愿望都不该得到满足吗?这帮嗜血匪徒,何以惨酷至此?他们哪里还有半点人的气味?

李逵为什么嗜血[2]
李逵嗜血,这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人类自有历史以来,有关自相残杀的记载可谓史不绝书。我在上文讲到李逵杀人时有一种我们常常会忽视的心理状态,就是他的兴奋,他在杀人时的兴奋甚至常常达到迷狂的地步,这种迷狂因此成为许多心理学家们研究的课题。
奥地利著名动物学家康罗·洛伦兹写过一本书《攻击与人性》,对于人类的攻击性进行了深刻地研究,他认为攻击行为就象其他行为一样是人的本能,在自然情况下,它也和其他本能一样对个体和种族的生存有很大的帮助。他还认为,虽然人类的攻击冲动时常造成毁灭性的后果,但是其他本能在比较不富戏剧化的方式下,也会造成相同的后果。如果说洛伦兹的看法代表了古往今来许多人的观点,恐怕并不为过。古今中外,谈论人性善恶的文献卷帙浩繁,尤其性恶论者有更大的市场。但是,性善还是性恶这个问题过于深广,本文不打算过多涉及,(有兴趣者可以参考我的另一篇文章《论人性是所有权制度的法哲学基础》)我在本文里主要是想讨论李逵杀人时这种迷狂状态的根源。
我们常常会在小说或文章中见到有所谓“杀得性起”之说,这跟李逵所谓的“砍得手顺”是一回事,也就是杀人杀出乐趣来了,那么,这种邪恶的乐趣作为人——能够思考的人来讲,怎么得以产生的?
西班牙有一个叫卡兰达的小镇,每年都要举行一个仪式。在每年的一个固定日期,全镇的男人就聚集到镇中心广场上,每个人都带着一个或大或小的鼓。到了正中午的时候,他们开始击鼓,一直击到二十四小时以后才停止。击鼓开始后不久,他们就进入一种迷狂的状态,在击鼓的过程中,他们就象被催眠了一样,二十四小时以后停止的时候,许多鼓都已经被击破,击鼓的鼓手们手也都肿了,最特殊的是,参加者的面部都显示出一种狂恨的神情。显然,这种击鼓仪式表达了强烈的破坏欲。在刚开始击鼓的时候,鼓的节奏促成了鼓手们的催眠状态,但是,后来,鼓手们的神智就完全被击鼓的激情所淹没,这种激情支撑了他们整整二十四小时不停息的击鼓仪式,否则,一天一夜不吃不喝不睡,还要运动,人就会极度疲乏。
李逵在许多情况下的杀人,就跟这些卡兰达人一样,在杀人过程中,他的整个身心已经完全被这种狂恨所占据,他已经被杀人的快感催眠,就象那些患了夜游症的病人一样,自己在所作所为的全过程中,几乎丧失了全部记忆,他已经不是他,他只是一台杀人机器,他的大脑除了指挥他杀人之外,已经不能指挥他干别的事情。所以,他救宋江后杀人,才会听不见晁盖喊他,杀扈三娘一家时也自称“砍得手顺”,见了谁都不管三七二十一砍了再说。
李逵之所以喜欢杀人,喜欢打架,最重要的是因为他生活空虚,他喜欢喝酒、赌博,这是他生活的主要内容,他在江州做了戴宗的跟班,以此谋生,平时在牢里,也经常打架,戴宗说他:“在江州牢里,但吃醉了时,却不奈何罪人,只要打一般强的牢子。我也被他连累得苦。专一路见不平,好打强汉,以此江州满城人都怕他。”(第三十八回)说起来好象李逵是个正义感很强的人,但仔细分析这段话以及李逵在全书中的所作所为,我们就会发现,一是戴宗此说过于溢美,不符合事实;二是如果江州满城人都怕他的话,他就肯定是个不分青红皂白,打人骂人似家常便饭的家伙,当时宋玉莲和她母亲听说刚才动手的是黑旋风,就吓得大气也不敢出,否则,大家就应该尊敬他而不是怕他。由此可见,李逵是个当地人见人怕的流氓,跟那泼皮牛二没什么太大区别。这种人的日常生活都是极度无聊,每天除了赌博喝酒打架,就没有更有意义的事情可以做了,所以李逵的哥哥见了李逵就很讨厌他,说实在的,我家若出了这么一个兄弟,我除了讨厌,又能怎样呢?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7-01-03
梁山好汉一百单八将,能让常人记住的,应该不超过三十人。真正家喻户晓的人物,比如武松、林冲、鲁智深、燕青之流,也就十个左右,因为他们都是施大爷呕心沥血着力刻画的英雄人物。仅以武二郎为例,一个人就占了整整十回的篇幅!施大爷对他的厚爱,纵观全书人物,无出其右。
在这些影响深远的代表人物里面,绝大多数属于高层领导阶级——天罡星群体,而占据三分之二名额的中层领导干部——地煞星群体,则星光暗淡的多。你能一口报出孟康的外号吗?你知道陶宗旺的特长吗?恐怕不能吧?

地煞星群体里面,能让人留下深刻印象的,个人认为只有五人:母夜叉孙二娘、菜园子张青、矮脚虎王英、一丈青扈三娘以及鼓上蚤时迁。这五人里面,排名最高的是矮脚虎王英,列第58位;其次是其妻一丈青,列第59位。而另外三人则排名相当靠后:张青102位、孙二娘103位、时迁107位。

《水浒》里面的三对夫妻组合,丈夫通通比妻子排名正好多一位(施大爷男尊女卑)。所以我们看到,女中豪杰一丈青,论武艺,与五虎之一的呼延灼相差无几,比排名48位的欧鹏只高不低,比起自己那一代好色男丈夫,更是相去不可道里计,但是排名却只能屈居其下。张青应该颇为惧内,孙二娘武功不在其父山夜叉孙元之下。而张青这人,甚没出息,剪径专挑老弱病残下手,一时走了眼,竟然去劫孙元这么个又老又单身的客人,结果反被孙元一扁担扫倒。正是“缘分天注定”,这一扁担,老头换到一个上门女婿,也不知是赚了还是亏了。

这三对婚姻,以后详述。今天专门讲讲时迁这个神偷的故事。

时迁,祖籍高唐州人士,流落江湖到蓟州,整天做些飞檐走壁、跳篱骗马的勾当。从现代武侠小说范畴来说,时迁的武功主要体现在轻功方面,而外家功夫,则略有欠缺。

时迁知道自己的长处和短处,对于信奉“蛮力打江山”的水浒世界,时迁无疑是自卑的。如小说第46回“病关索大闹翠屏山,拼命三火烧祝家庄”,杨雄石秀杀了潘巧云和使女迎儿,无处可遁,只好相约上梁山。这时候,正在翠屏山盗墓的时迁现身了:

当时杨雄便问时迁:“你如何在这里?”时迁道:“节级哥哥听禀:小人近日没甚道路,在这山里掘些古坟,觅两分东西。因见哥哥在此行事,不敢出来冲撞。听说去投梁山泊入伙,小人如今在此,只做得些偷鸡盗狗的勾当,几时是了?跟随得二位哥哥上山去,却不好?未知尊意肯带挈小人否?”

从时迁的谦卑言谈举止来看,我们可以发现时迁的潜意识:

1,时迁对于杀人案件,虽然不害怕,但是也不想搅这趟浑水。

2,相比之强盗,小偷好像地位更加低下。

3,小偷小摸永远难以发家致富,只有投奔大的集团公司,才有明媚的明天。

所以说,时迁的人生最高理想是加入如日中天的梁山强盗股份有限公司,好比一个应届专科自费生,能够得到世界五百强公司的垂青,自然浑身来劲。

由此而来,杨石时三人便踏上了漫漫征程。三人一路前行,来到一个叫独龙岗祝家庄的地方,三人在客栈打尖,在有酒没肉的情况下,与其说时迁贪图口腹之娱,倒不如说他开始展示自己的“才艺表演”。

时迁对杨石二人是很巴结的,小说里面不仅写他主动为二人倒水洗脸洗手、倒酒执杯,而且还趁店小二不注意,将唯一的一只报晓大公鸡宰而烹之,并且得意洋洋地邀功请赏:“煮得熟了,把来与二位哥哥吃。”杨雄石秀没有提出任何反对意见,一个说:“你这厮还是贼手贼脚。”一个笑:“还不改本行。”嘴上虽然责怪,下手倒不见缓慢。

其实我一直觉得祝家庄挺冤,祝家庄和梁山没有任何梁子,可谓无怨无仇,即便是个三村联防性质的地方武装组织,也没有主动惹事生非。他的性质,和九纹龙史进的史家庄对抗少华山强人是一样的。

杨雄等人不仅将前来讨个说法的店伙等人一顿胖揍(壮汉都是石秀收拾,时迁仅对店伙动手),更为过分的是:一不做二不休,不如“革命彻底”一点,一把火把客栈烧成白地!然后一走了之!让人不禁对这种流氓行径大大不以为然。

但是他们小看了祝家庄的实力!时迁被挠钩拖走,杨石二人求告李应出手无门后,无可奈何,只得上梁山讨救兵。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这是一句千古不变的名言。宋江早就想对祝家庄下手了,正愁找不到合适的借口。正好上天有这么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放在宋江面前,哪能错过?且看厚黑专家的表演:

宋江劝住(晁盖)道:“不然。哥哥不听这两位贤弟所说,那个鼓上蚤时迁,他原是此等人,以致惹起祝家那厮来?岂是这二位贤弟要玷辱山寨!我也每每听得有人说,祝家庄那厮要和俺山寨对敌了。哥哥权且息怒。即日山寨人马数多,钱粮缺少,非是我等要去寻他,那厮倒来吹毛求疵,因此正好乘势去拿那。若打得此庄,倒有三五年粮食。非是我们生事害他,其实那厮无礼!只是哥哥山寨之主,岂可轻动?小可不才,亲领一支军马,启请几位贤弟们下山去打祝家庄。若不洗荡得那个村坊,誓不还山。一是与山寨报仇不折了锐气;二乃免此小辈被他耻辱;三则得许多粮食,以供山寨之用;四者,就请李应上山入伙。”

宋江的重点当然不是为三人报仇,而是立功劳和抢粮草,至于是否拉拢李应,也是看在李也是独霸一方的大财主身份上。这个肮脏目的,千年以后,也只有美英想吃掉伊拉克这块肥肉,便杜撰出“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这个子虚乌有牵强理由才能媲美。

在得到登州派这个“第五纵队”的强援后,梁山大军里应外合,马踏连营,将祝家庄洗劫一空,胜利班师。最开心的莫过于宋江,其次是王英,得到了貌美如花的美娇娘,而时迁,也如愿以偿地加入了梦寐以求的梁山股份公司,可谓皆大欢喜。

宋江能够收留时迁,前身根本没指望他能为山寨做什么贡献,所以只是安排他个酒店接待的不咸不淡职位!然而人算不如天算。高俅抄袭《三国》中赤壁大战片段,令呼延灼模仿铁锁横江,连环马杀得草寇屁滚尿流,连勇猛无敌的林教头都负伤中箭了!正在宋江一筹莫展之际,上天又给了他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铁匠汤隆建议请他姑舅哥哥金枪手徐宁来一物降一物!而诱饵便是徐家祖传的宝贝——雁翎圈金甲,相当于桃花岛的镇岛之宝软猬甲一般。

这个光荣的盗窃任务就毫无疑义地落在神偷头上,而时迁从此时开始,展露出他那惊人的传奇经历!我们看到时迁不仅手脚轻敏,而且知道灵活多样地和主人进行迂回包抄!踩点——望风——埋藏——潜伏——换位——吹灯——盗甲——口技——出门——交货,一套动作炉火纯青无懈可击!好比《卧虎藏龙》里面的城墙根打斗,行云流水一气呵成!这一套动作惊险万分,偏偏又妙趣横生,让人不由得不拍案叫绝!

可以说,宋江能够收伏呼延灼等好汉,时迁的功劳可谓不小。而后续的时迁更加让他的智慧发挥到极至:救卢俊义,时迁和一干好汉潜伏进北京城,放火烧翠云楼倒在其次,时迁能够一针见血指出伪装成乞丐的孔明孔亮兄弟“面皮红红白白,不像忍饥挨饿的样子,北京做公的多,倘若看破则误了大事。”可以说,梁山好汉里面,喜欢动脑子的人不多,但时迁算是一个!

攻打曾头市,时迁和顶头上司戴宗前去踩点。戴宗只是讲出个人所共知的敌情“市口扎大寨,法华寺作中军帐,不知何路可进”;而时迁却深入敌人内部,不仅胆大,而且心细:“小弟直到曾头市里面探知备细。见今扎下五个寨栅。曾头市前面,二千余人守住村口。总寨内是教师史文恭执掌,北寨是曾涂与副教师苏定,南寨是次子曾密,西寨是三子曾索,东寨是四子曾魁,中寨是第五子曾升与父亲曾弄守把。这个青州郁保四,身长一丈,腰阔数围,绰号‘险道神’,将这夺的许多马匹都喂养在法华寺内。”将情况摸得了如指掌,比戴宗的大而化之,简直不可同日而语!

尔后,时迁坦然作为梁山的人质,被关押在法华寺内。听到外面杀声大作,直接就爬上钟楼敲钟为号,打响了决战的第一枪!可谓智勇双全!

征辽攻打蓟州,时迁利用工作之便,和石秀钻进城中宝严寺,放火为号指示梁山人众发起总攻。作为一个兼职信号兵,时迁一共放了宝塔、佛殿、山门三把火,其中宝塔之火影响巨大,“火光照得三十余里远”;而石秀只是在政府大楼前放了一把火。石秀不仅放火数量不如时迁,而且在质量上也差强人意。如果时迁看过《天下无贼》,一定会感慨:“最烦你们这些抢劫的,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

攻打方腊,时迁和李立、汤隆、白胜几个,从小路混入独松关,祭起看家本领——放火。从而一举捣毁这个反动团伙,而且竟然和白胜合作,活捉了守将之一的卫亨!这也是时迁上梁山后唯一的一次正面擒敌!尤为可贵的是,俘获的敌人不是寻常小兵,而是一名高级军官。

而被方腊视为坚如磐石的昱岭关,在卢俊义损兵折将之际(史进石秀等六人中伏阵亡),还是时迁,关键时刻摸上关头,先放火,后放炮,扰乱敌情,在敌人不知所措之际,又大声虚张声势:“已有一万宋兵过了关去了,及早投降,免你一死。”这一攻心计还真大放异彩,当南兵惊得手脚麻木之时,林冲呼延灼率领大批士兵配合了这一场精彩绝伦的演出!可以说,没有时迁,这一场可以写进军事教科书的经典战役不可能实现。

等到宋江大军破了方腊,时迁在返程的途中却因绞肠痧发作而亡,能够从九死一生的前线安然无恙,最终却因为急性阑尾炎而丧命,不禁让人扼腕叹息:上天不公,无过于此!

时迁是一个生活在水浒世界中“真实”的人,他有些胆小,形象也颇为猥琐。但是我们难以忘记一个身手敏捷、胆略过人、有勇有谋的神偷形象。他的人生最高理想就是摆脱“偷儿”的骂名,依托在一群无所不为的强盗中实现人格升华。但当上天给他一个可以拨乱反正的机会的时候,胜利的彼岸却在咫尺之遥和他说再见。

时迁没有享受过一天被世人正视的日子,在他活着的时候,没有尝到过衣锦还乡的滋味,即便在梁山内部,他也只不过是一个需要的时候才被想起的无足轻重的小人物,他的地位,和叛徒白胜、盗马贼段景住同列最后三席。在强盗的逻辑里,小偷和叛徒始终是可耻和不可信任的,哪怕他有再多的贡献,一次污点,是永远也洗脱不干净的。

时迁有无后人,书中没有明写,按照他的个人情况,大约是单身汉一个。在他死后,也无非得到一个“义节郎”的虚衔,至于圣旨说道“无子嗣者立庙拜祭”,可以肯定的是,从来没有哪座庙宇能供奉一个小偷为神,过去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出现。

水浒好汉熙熙攘攘,但是这个机智心细的小人物,将永远和武松林冲等光芒四射的大英雄一起,并存在我们记忆中。

时迁时迁,时过境迁!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补记:截止发稿前,正好接朋友消息,神州大地还真有时迁庙,如《阿Q正传》中的穆神庙。另在浙江沿海、四川北部也有不少较小的时迁庙,名字稍有不同,有穆神庙、迁神庙、贼神庙等种种叫法。去拜的人不少是有钱人,乞求时迁老爷别让他的徒子徒孙们去偷他的东西。还有就是已经失窃的人去哀求哭诉,看能不能多多少少归还一点,弥补损失。这对时迁来讲,无疑是个极大的安慰。)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