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之”放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在文言中,为了表意更简明,书写更简便,常常把主谓结构的短语的主语和谓语中间加上一个“之”,从而取消了这个短语独立成句的自由,作结构复杂的句子中的一个成分或一个分句。

    如,“悍吏之来吾乡,叫嚣呼东西 ”中“悍吏”为名词,作主语,“来”为动词,是“悍吏”发出的动作,作谓语,所以这是一个独立存在的主谓结构,但现将“之”插入“悍吏”和“来”之间,则使这个主谓结构遭到了分解,从而失去了它的独立性.这就是所谓的取消句子独立性


被取消句子独立性之后的主谓短语在句子中可以做以下成分:

    做主语:出自《邹忌讽齐王纳谏》:吾妻之美我者,私我也。

    “之”放在主语“吾妻”和谓语“美”之间,从而取消“吾妻美我”这个句子的独立性,成为“……者,……也”这个判断句的主语。

    做宾语:出自《论语》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

    “松柏后凋”本是一个独立的句子,加“之”后就变成这个句子的宾语了。

    做状语:出自《烛之武退秦师》:臣之壮也,犹不如人。“臣壮”本是一个主谓句,但加了“之”字后,“臣之壮也”便应译成“我年轻的时候”,成为整个句子表时间的状语,它就不能单独成句了,整个句子另有主谓宾

参考资料

文言文字典.汉文学网[引用时间2018-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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