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一居民,城市规划,我家也在拆迁范围里,政府

我是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一居民,城市规划,我家也在拆迁范围里,政府说赔偿按照2012年的赔付标准执行,2012年到2017年,物价,房价都在涨,而且房地产商得到消息后,房价还在涨,所以赔付的钱不足以买一个差不多的房子,我们该怎么办?

按照2012年的标准补偿是违法的。
依据法律规定,应当按照征后公告发布日的,周边新建的同用途的商品房的市场价。另外,从角度来说,有个原则性的规定:不能因为征收拆迁降低老百姓原有的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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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4-12
拖着不搬走,再协商。赔房子和拆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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