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自”教育,即“自信、自明、自主、自强”教育。
自信教育即唤起学生的“自信”。措施是:夯实“两个教育”,即理想教育和励志教育;落实“两个活动”,即设置目标卡活动和诵读激情励语活动。自明教育即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己,明白事理,从而不自傲、不消沉。自主教育即教育学生做好自己的主人。
自强教育,该校认为,自强必须建立在自信、自明、自主的基础上。同时,他们还注意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培养学生的吃苦精神,二是培养学生的抗诱惑能力,三是培养学生的抗挫能力,四是引导学生积累知识、积蓄能量。
首次提出
1988年9月,中国妇女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张帼英代表全国妇联作了题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为夺取改革攻坚阶段的胜利建功立业》的工作报告,使原有的“四自”口号发生了变化,由“自尊、自爱、自重、自强”改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
以上内容参考湖南省父女联合会-第四节 “四自”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