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在一方办理贷款,在另一方不知情也没有签字,银行就放款了,银行是否违规?

如题所述

如果银行未验证贷款人的婚姻证明就放贷,属于违规。

1、江门蓬江法院认为,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以借款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来判断。

2、银行工作人员表示,房贷牵扯到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单身和已婚必须厘清。财产是婚内财产还是婚外财产也需要严格区分。没有了婚姻证明,让当事人签署声明书是银行规避责任的一种方式。银监会还未下发详细的规定,“声明书”暂时成为替代方案。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4、夫妻共同生活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内在本质,是夫妻共同债务与夫或妻个人债务的根本区别,也是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唯一法定标准。因此,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应当立足于为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利益这一本质,从债务目的及用途着手分析认定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扩展资料:

2015年9月15日,北京市民政局发布通知,自即日起,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将不再为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告诉新京报记者,这是为了落实民政部近日下发的通知精神,切实减轻老百姓的办事负担,要求各地从接到通知起立即停止此类证明的开具。

2015年9月17日,民政部官网发布消息,要求在证明取消后,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并会同相关部门落实部门间信息核对的具体措施。如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依据,需要了解核对当事人婚姻登记情况的,可通过开放信息核对端口、公函往来等多种方式。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夫妻一方借款 另一方必须共同偿还吗?法官:未必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单身证明”停办 办事部门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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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7-21
夫妻一方办理贷款。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也没有在贷款知情书签字,银行就给放款了,这是违规的。可以起诉银行,不承担还贷义务
第2个回答  2021-07-22
贷款是个人行为,如果不是以共同财产抵押,也不需要担保人,不需要其他人签字。夫妻的另一方之所以负有还款的连带责任,是因为婚后收入属于共同财产,所以有共同承担债务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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