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3-06-17
从一般的群众团体到政党组织,甚至国际性组织,通过“少数服从多数”来解决问题,已经成为一种通行规则,中国共产党也不例外。 党章第十七条规定:“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一般来说,按照这个原则来决定问题能够集中正确意见。 如果在讨论中,你和与会的大多数人意见一致,是不是你们的意见就一定能成为最终决定呢? 也不尽然。 错了,需要6人以上意见一致才行。 在实施党委(党总支、党支部)集体领导,对重要问题进行决策时,“多数”是指参加本次讨论“应到”人数的多数,而不是实际到会人数的多数。 在有些特殊情况下,“应到多数”还不够,还应符合特定比例的多数。 党章规定:“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报告,请求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