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接待自查中超出报销的金额如何处理

如题所述

接待单位自理。
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重要公务接待原则上不超过人均150元,一般性公务接待原则上不超过人均120元。工作餐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超陪同人数、超标准的,超出部分不予报销,由接待单位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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