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采购中如果某投标人在评标时被废,这家公司还有对中标供应商质疑的资格么?

在政府采购中如果某投标人在评标时被废,这家公司还有对中标供应商质疑的资格么?还是说他在评标过程中被废后,只能对他被废这个情况提出质疑?

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按这条理解是可以提出异议的,因为时投标人。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