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免责条款
1、是保险公司向被保人声明这款产品不承担哪些保障责任。免责条款越少被保人能够得到的保障也就越全面,因此免责条款是越少越好。免责条款还分为两类:显性免责、隐形免责。显性免责指的是保险公司专门在免责条款中写明的,不承担保障责任的情况。而隐形免责则是散落在保险合同各处,并未专门写明的事项,如医疗险中的免赔额、就医医院类型、重疾险中的病种定义、重疾赔付间隔期等。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八条
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 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二、合同免责条款应注意什么
1、免责条款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民事活动应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这是对免责条款进行限制的法律依据。因此,在预售商品房中,有上述内容的免责条款无效。应注意的是,这里所指的违反法律,是指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规范,只有违反强行性规范的免责条款才为无效;
2、免责条款不得免除故意和重大过失责任:如果允许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免除故意或重大过失责任的条款,则无异于鼓励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不负责任地履行合同,这就与相关法律法规中的诚实信用的原则相违背,且不符合合同订立的目的;
3、免责条款不得免除合同当事人的基本义务:免责条款的免责以合同的基本义务得到履行为前提。如果允许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基本义务而不承担任何责任,就背弃了合同的本来目的,且与法律的原则相违背;
4、免责条款不得违反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的要求之一就是民事主体在承担民事责任上要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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