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老板拖着你,不让你辞职,这时候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提早跟领导干部表明辞职原因跟期待离职的时长,让领导干部做好工作交接分配。表明按规定,最晚只留一个月,也就是确立离职日期,要不然另一边企业会出现损害,你担负不会起,总之编一个非要离去的缘故,例如新企业叫我一个月后入岗,不然新项目没法顺利开展。

整组人等着我动工这些,无论跟上级领导关联多么好,为了更好地确保自身提出辞职的支配权,书面形式离职报告在明确提出离职以后一定要有,这也是保护自己很重要的一步。劳动法规定,职工递交辞职报告后,较多只有留一个月,假如公司或是不使你走,便是公司的不对了。假如离职是由于公司的缘故,那麼可以好好地与老总沟通交流你的念头,有一些事物你没表现出来他人也不知道。

或许说出来就能获得改进呢,假如造成自身离职的问题能更改,何苦要再离职让自已再次接纳一轮新的初入职场磨练呢。假如离职的缘故,是公司不能够更改调节的,那么就再次走离职的程序流程。如果是本人的缘故,且不能被更改,那也就再次走离职的程序流程。除非是有人情世故成份在,要是没有新东家企业心急工作,在这个公司悠闲几日等人来工作交接也是非常好的,终究活很少也有钱拿。

劳动法要求非实习期职工离职必须提早30天明确提出,那麼保存你要的辞职申请,做好纪录,满了30天公司还不准许那麼有权利开展诉讼,与此同时假如公司拖欠工资等状况,也是一样可以诉讼的,如今诉讼申请办理也很便捷,与此同时相对而言会偏重维护员工这一弱势人群,因此该保护自己的方式务必应用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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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6-03
这时候可以先和老板协商,如果协商无果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第2个回答  2022-06-03
我认为要先和老板协商,如果协商不一致的,可以根据你掌握的实际证据向当地的劳动局或者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第3个回答  2022-06-03
我可能会选择把我的报告写好,然后去人事部盖一个章,反正我可以等30天我就可以自动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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