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家庭账户绑定后怎么使用

如题所述

1.微信绑定
打开“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选择菜单栏“业务办理”→“个人业务办理”,登录账户之后,选择“参保信息修改”→“医保账户家庭绑定”。按照步骤,输入相关信息,即可轻松绑定。
2.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自助办理
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进入社保业务办理→医疗业务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享→新增绑定→输入亲属社保电脑号、亲属身份证号及亲属关系→提交保存,即完成关联。如果想关联多人,需循环输入家庭成员社保电脑号、身份证号及亲属关系。
3.自助服务终端机办理
持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社保卡到社保机构自助服务终端机办理。
4.定点医院医保办办理
持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社保卡到本市定点医院医保办办理。
5.社保机构窗口办理
持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到管理属地的社保机构窗口办理。
家庭通道绑定后,社保卡怎么用?
1.进行家庭成员关联后,个人账户余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度为4488元)的,超过部分就可以给指定的家庭成员使用。
2.个人账户可以授权给其一个或多个家庭成员使用,如果参保人被其多个家庭成员授权使用时,使用顺序按照授权人个人账户余额由多到少顺次进行。
3.个人账户家庭成员门诊使用的条件是被授权使用人的个人账户余额为零或无个人账户。
4.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关联后,被授权使用人就医时只需刷本人的社会保障卡。
法律依据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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