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办不动产证的后果

如题所述

不办不动产证不能进行买卖、赠与、继承、出租抵押贷款等活动。 我国对于物权采用的是登记公示制度。 也就是说必须经过合法登记,才能依法享受该物的所有权,因此就购房活动来说,只有办理了不动产权证才真正拥有了房屋所有权,才能进行正常的买卖、赠与、继承等活动。
迟办或不办不动产证,对购房者保护自身权益是非常不利的。1、不能进行买卖、赠与、置换、继承、出租、抵押贷款等活动,即使签定相关合同也均为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2、在房屋被拆迁时无法按国家政策及相关拆迁法规获得拆迁补偿,不利于在房屋灭失或者损害时得到补偿以减少损失。3、如因项目非法开发而无法办理房产证,则购房者所购房屋有被强制拆除或被拍卖的风险;开发商因债务纠纷被强制执行时,没有办理过户的房地产仍属于开发商的财产,可以被开发商的债权人依法强制执行。4、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无法申请继续使用该土地。
就购房来说,只有办理了不动产权证后,才能真正意义上说对此房拥有了所有权。
A.房屋的变动,在法律上是严格的登记公示主义,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会导致继承合同、赠与合同的无效。
B.夫妻在离婚时,涉及到夫妻财产的分割,而对房屋的分割尤其重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同样也是无法进行分割的。
C.购房者购房往往有保值增值的目的,在市场价格发生变动的时候,购房者会考虑对房屋进行变现。但房产的交易是需要房屋权属证明的。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在交易中,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D.银行办理抵押需要对房产证进行审核,没有房产证是无法办理抵押贷款的。
E.如果承租人以出租人没有房产证不是该房屋的合法所有人为由不交租的话,法律上是支持这种观点的。
在房屋被拆迁时无法按国家政策及相关拆迁法规获得拆迁补偿,不利于在房屋灭失或者损害时得到补偿以减少损失。
国家在拆迁补偿中也是以不动产权证为补偿依据的,否则可能在拆迁中得不到相应的补偿,从而遭受巨大损失。
没有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房屋在实质上还是属于开发商,如果受到欺诈的情况下,购房者可能房钱两空。最普遍的情况是,开发商一房两卖,与另一消费者签订了购房合同,并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不动产权证,结果是没有办理房产证的购房者大多是房钱两空!
房屋在因战争、台风、洪水、火灾等情况灭失或者损害的话,没有房产证可能无法获得相应救济。
如因项目非法开发而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则购房者所购房屋有被强制拆除或被拍卖的风险;
开发商因债务纠纷被强制执行时,没有办理过户的房地产仍属于开发商的财产,可以被开发商的债权人依法强制执行。
如果开发商有以下行为,不要说补办房产证了,就连新买的房子都可能被强制拆除或者拍卖。
一是没有资金补齐未交的土地出让金;
二是将土地或房屋抵押给了银行,抵押没有解除又得不到银行办理房产登记的同意;
三是没有取得竣工备案表,政府还没有认可其工程合格;四是开发商开发项目的手续根本不齐全甚至违法。
四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无法申请继续使用该土地。
众所周知,我国房产并非永久产权,而是有产权年限的,虽然目前从法律专家的角度来讲,一旦房屋产权到期,房屋产权人是可以交钱续期的。
但问题是,如果你没有不动产权证就无法证明你是房子的产权人,这样一来,房子到期之后在肯定会被国家收走,届时面对的肯定是“无家可归”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第三条 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
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