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孔乙己》这篇小说的内容简介 ,谁知道阿。在线等~~ 快阿。

如题所述

——《孔乙己》,成功塑造出了一个可笑而又可怜的小人物孔乙己的形象。无独有偶,由此上溯二百多年,吴敬梓先生则以他讽刺的笔墨创作出一部反对封建科举制度的力作——《儒林外史》,塑造了许多被科举制度的怪圈拖累、扼杀的读书人的集体形象。范进则是其中的一位具有代表性的人物。孔乙己和范进在中国文学史上都有一定的位置,既然要让他们进行“对话”,那么,作为旁观者的我就应该一分为二地客观公正地去作一番评判。
一、 落魄的童生和疯癫的举人
孔乙己和范进都是旧社会的知识分子,都是受封建文化毒害的读书人,都是不会营生的牺牲品。但作为两个形象,他们之间存在着更多的差别。我想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比较。
1、 清高和自卑的比较
孔乙己虽然未曾进学,却颇有几分清高,喜欢孤芳自赏。孔乙己虽然饿得脸色青白,却始终不肯脱下又破又脏的长衫,对自己认识几个无用的废字沾沾自喜,甚至以自己是个读书人而自命不凡,别人取笑他时,他还要强辩几句:“你怎么这么凭空污人清白……”,当别人问他“当真认识字么?”他却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同时,他还固守“君子固穷”的道德理念。以上诸多分析都可以说明孔乙己自视清高。
而范进却懦弱猥琐,甘受屈辱,自卑自贱。他惧怕胡屠夫,无端遭受辱骂,却连连说道:“岳父见教的是”。在向胡屠夫借盘缠时,被胡屠夫一口淬在脸上,骂了一个狗血喷头。却只能忍气吞声、卑怯畏缩。范进的自卑自贱的性格在随着他考中举人的进程中逐渐减弱,这也只是针对胡屠夫、众邻居等一切地位比他低的人而言。我们可以推断,在高官面前,范进仍然会是一幅卑怯畏缩的奴才嘴脸。
孔乙己的清高使他不能正确地认清自己,把自己的缺点当作宝贝,并固守不变,最终造成了自己的悲剧人生。而范进则只记住了八股文章,并钻入了牛角尖中,在自卑自贱中苟喘,成为人们批判的对象,腐儒的代名词。
2、 迂腐和圆滑的对比
孔乙己是迂腐的,这主要表现在他的话语之中。孔乙己的语言是很有特色的,动辄“之乎者也”。在给小孩子们分茴香豆时,他有一句经典的话:“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陈腐的语言便是迂腐的性格的表现。孔乙己抱着过时的陈腐的观念不放,生活在一个激昂不安却已前进的社会里,难免不会显出他的迂腐可笑。孔乙己已成为一个典型的抱残守缺的形象。
与之相对的范进却表现出了圆滑的性格,范进的这一性格特点主要表现在与张乡绅的交往中。当范进中举之后,张乡绅前来攀附,说了这么一番话:“适才看见题名录,贵房师高要县汤公,就是先祖的门生,我和你是亲切的世弟兄。”范进的回答是:“晚生侥幸,实是有愧。却幸得出老先生门下,可为欣喜。”其实范进明智张乡绅的攀附之词是无稽之谈,却以一句“幸得出老先生门下”给予了认同。这正是范进世故圆滑的表现。这在范进以后的行事中仍然随处可见。
孔乙己的迂腐是腐朽理念的表现,也是自抬身份的行为。而从范进的圆滑中可见他城府颇深,谙熟官场陋习。
3、 善良和虚伪的对比
孔乙己虽然有诸多缺点,然而这个人的性格却有善良的一面。关于这一点可以从他给孩子们分茴香豆这一情节中看得出来。对于一个穷困潦倒的人,仍然从自己的碗中分出不多的一部分茴香豆,如果不是一个善良的人,决难有这样的行为。另外,他教小伙计写字也是出于真心实意。
范进的表现就不是这么一回事了。当范进在胡屠夫受银假作谦让时,明知从此再不会要他接济,却说了这么一句话:“眼见得我这里还有这几两银子,若用完了,再来问老爹讨来用。”这就充分说明范进是虚伪的、狡诈的。这一性格仍然贯穿他的一生。在他母亲死后,一次与张乡绅到高要县打秋风,在宴席上不肯用银镶杯箸,以证明他对母亲的“孝顺”,却在燕窝碗里拣出一个大虾元仁子送到嘴里。这恰恰说明他是虚伪的。
孔乙己的善良为自己赢得了同情,而范进的虚伪则招来了指责。
4、 自我安慰和脆弱神经的对比
孔乙己的一生是可悲的而又可怜的。其原因在于他没有正确地认识自己。他的穷困潦倒的苦相,正是他精神无所寄托的表现。在这种状态下,他只能退回到心灵深处的自我安慰中去,并在盲目的自命不凡和别人的取笑声中自我解嘲,释放心灵深处的压力。当然他将一事无成,最终在贫困中死去。这是来自心灵深处的自我否定,也是自我价值的彻底崩溃后的结果。
范进在科举考试中屡考屡败,心灵已经承受了巨大的压力。考试失败一次,压力就膨胀一倍,一旦侥幸成功,这一事实强烈地刺激了他的神经,当下意识的痛苦一旦解脱,他就完全失掉全部精神。才会出现那种疯癫的状态。这说明范进的神经是脆弱的,精神是麻木的。
孔乙己和范进是两种性格截然不同的人,这与两个人精神状态有很大的关系。
二、 主顾的凉薄与市侩的狂迷
我们已经对孔乙己和范进的性格内涵作了一些简单的分析。那么,现在我们将对文章的主题思想(亦即作者借作品反映社会的深度和广度)进行讨论。
两文都对封建科举制度进行了批判,这是不须质疑的。这也与作者的观念有关。同时,两文对人与人之间的冷漠也进行了批判,但存在着细微的差别。
1、 挖劣根性和批科举制的区别
在文章的主题方面,《孔乙己》一文倾向于对国民劣根性和社会的冷漠的批判。而《范进中举》则侧重于批判罪恶的封建科举制度。
鲁迅的小说和杂文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能够挖出国民的劣根性,并就造成社会病态化的原因进行分析,以达到“治病救人”的作用。《孔乙己》一文只是借用了一个科举考试的失败者来作为主人公,以阐发他的小说的一贯的主题。孔乙己的人生经历离不开笑。短衣帮的笑,掌柜的笑,小孩的笑。正是在这些笑声中,孔乙己一步步地与人们疏远,他走向了孤独。他也想实现自己的价值,可没有人让他这么做,就连小伙计也在虐杀他。可以毫不客气地说,孔乙己的悲剧是社会的悲剧。社会不肯接纳他,不肯认同他。这是一个多么冷酷的社会啊!人与人之间又是多么冷漠!
《范进中举》则主要批判封建科举制度。整部《儒林外史》都反映了这一主题。闲斋老人在《儒林外史序》中这样记载:“其书以功名富贵为一篇之骨。有心艳功名富贵而媚人下人者;有依仗功名富贵而骄人傲人者;有手无意功名富贵,自以为高,被人看破耻笑者。终乃以辞却功名富贵,品地最上一层为中流砥柱。”这说明小说的主题是以反对科举和功名富贵为中心并旁及当时官僚制度、人伦关系以及整个社会风尚的。同时,吴敬梓又是一个十分憎恶当时士子热衷科名的人。这在各方面都为小说的主题确定了一个方向:“批判封建科举制度。”
2、 主顾的哄笑和胡屠夫的滑稽
在《孔乙己》一文中,作者多次写到哄笑。孔乙己在哄笑声中出场,又在哄笑声中死去。孔乙己的存在只是起到使“店内外充满快活的空气”的作用。“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咸亨酒店里的酒客们的冷漠和麻木,正是鲁迅所针砭的病态社会的毒瘤。当孔乙己不知去向时,掌柜的只记得“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的债务,而没有人去关心孔乙己。逐渐地,孔乙己已被人们遗忘了。作者对病态社会异化了的人们对不幸者无动于衷的凉薄进行了解剖。
胡屠夫对范进的态度在范进中举后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前后判若两人。胡屠夫的前倨后恭的态度以及邻居对范进的态度的改变说明了整个社会都在追求功名富贵。作者不惜以讽刺的笔触来进行刻画,就是为了达到批判的目的。
所以说从主顾和胡屠夫等次要人物的态度上同样可以判断出文章的主旨。
3、 一根棍子和一个巴掌
孔乙己终于被丁举人打折了腿。孔乙己被打折了腿,却得不到人们的同情,反而成了被取笑的材料。且不说丁举人如何歹毒,只要看一看人们的势利眼,你便会明白鲁迅写这篇文章的用意了。
一根棍子打折了孔乙己的腿,将他送进了坟墓。然而,一个巴掌打醒了疯癫的范进,将他推向了富贵的宝座。我认为范进发疯这一情节是作者有意安排的。他让中举的范进跌进塘中,披散头发,一个新中的举人老爷变得一身淋漓,两手黄泥。作者让他吃尽苦头,出尽洋相,仍不解恨,再安排胡屠夫用他油腻的巴掌狠抽了他一个嘴巴,方才醒来。这同时说明作者讨厌科举,作者让中了举的范进丑态百出,其目的在于讽刺范进之类的读书人,在于批判封建科举制度。
孔乙己和范进都信奉封建礼教,遵循科举考试,两个人的命运却截然不同:一个是落魄的童生,一个是疯癫的举人;一个生活在社会的底层,成为人们哄笑的对象,一个享受荣华富贵,成了高高在上的老爷。真是科举考试造人啊!但无论两个人的最终结局如何,他们都是悲剧人物,他们都是社会悲剧的产儿。他们的可悲在于不能清醒地认识自己,脱离了本我,失去了自我。后来者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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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8-23
介绍:孔乙已是一个读书人,是封建社会的思想使他只会读书考科举,没有一点生存技能,写得一手好字,但是人很懒,宁可偷书卖钱也不愿用正当的手段挣钱,最后被人打断了腿,悲惨死去。 评价:《孔乙己》写于1918年冬天,当时以《新青年》为阵地,虽已揭开了新文化运动的序幕,但是封建复古的逆流仍很猖獗。科举制度虽于1905年废除,但是培植孔乙己这种人的社会基础依然存在,孔孟之道仍然是社会教育的核心内容,这样就有可能产生新的“孔乙己”。要拯救青年一代,不能让他们再走孔乙己的老路。鲁迅选取了社会的一角——鲁镇的咸亨酒店,艺术地展现了20多年前社会上的这种贫苦知识分子的生活,就在于启发读者对照孔乙己的生活道路和当时的教育现状,思考当时的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批判封建教育制度和科举制度。 本文发表于1919年4月的《新青年》杂志,后来收入短篇小说集《呐喊》。 这是一篇小说,全文可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1—3):介绍孔乙己生活的社会环境。第二部分(4—6):写短衣帮对孔乙己的嘲笑,孔乙己的思想性格在嘲笑声中得到鲜明的表现。第三部分(7—8):写孔乙己和孩子,表现孔乙己境遇的凄凉和心灵的孤寂。第四部分(9—11):写孔乙己不复聊生的惨状,表明当时社会里人跟人的关系,冷漠无情到令人窒息的地步。第五部分(12—13):写孔乙己的结局。用猜想结尾,留给人们广阔的想象空间,更有无穷的悲剧意味。 本文的中心是:从孔乙己这一面看,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从民众这一面看,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写作手法(1) 通过外貌、动作、语言等方面的描写,鲜明的表现人物的性格特点。通过对外形的整体描写揭示孔乙己的特殊身份。“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一外形的整体描写,集中而简练的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预示了悲剧的必然性。 通过肖像描写揭示孔乙己的不幸遭遇。“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活画出一个穷困不得志,又经常挨打的老书生的形象。断腿前后肖像的对照,更显出他遭遇的悲惨。 通过服饰的细节描写揭示了孔乙己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的特征。“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又脏又破,长期不洗不补,既说明孔乙己很穷;只此一件长衫,又说明他很懒,连洗衣服都不肯动手。不肯脱下这么一件长衫,是唯恐失去他读书人的身份。作者通过一件破长衫的描写,把孔乙己的社会地位、思想性格和所受的教育揭示的十分深刻。 通过个性化的语言描写,揭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课文多次描写他满口“之乎者也”,反映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孔乙己用“四书”“五经”中的所谓“圣言”为自己辩解,连偷书也说成“窃书不能算偷”。这些性格化的语言极能表现人物鲜明的个性。 通过对人物动作、神态的描写,显示孔乙己善良的心地。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表现了他善良的心地。(2) 以咸亨酒店为中心的社会环境描写对塑造孔乙己形象的作用。咸亨酒店是孔乙己活动的空间,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缩影。文章通过对咸亨酒店格局的描写,自然而巧妙地交代了故事发生的社会背景,形象而又深刻地揭露了阶级对立、贫富悬殊的社会现实。掌柜对“短衣帮”与“长衫客”的不同态度,店内单调无聊、令人窒息的气氛,让人感受到当时社会人与人之间冷酷、虚伪的关系,而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样的特殊身份生活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就注定了孔乙己悲剧的必然性。(3) 精巧含蓄的布局。小说用第一人称的手法写,既使故事显得真实亲切,又可以使文章中心得到深刻的揭示。因为连一个十几岁的小伙计都鄙视孔乙己,更说明这个社会对不幸者的冷漠,而用小伙计的眼光来写,又可以表现出对孔乙己的同情而又不致影响中心的表达。 文章截取孔乙己一生中的一段生活,把最能显示孔乙己生活、性格和命运的情节浓缩在几个场面,这样写便使故事情节集中而凝练。作者通过小伙计的眼光,用了几个特写镜头把孔乙己的外貌,他的遭人轻视和奚落的情状表现出来,然后转入对孔乙己遭受残害即将死亡的描写。简简单单的故事情节依据作者精巧的艺术构思表现出极其深刻的主题。【重点语段研读】语段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因为他姓孔,别人便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这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下一个绰号,叫作孔乙己。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他们又故意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研读 这段首句紧承上文,写孔乙己的奇特,含义深长,表现了孔乙己贫困潦倒而又总想保持读书人的架式,虚荣心十足的性格特征。然后作者从外貌描写入手,进而对孔乙己又进行了语言和动作描写,句句都有言外之意,处处透露人物的遭遇和性格特征:怀着科举失败的隐痛而又以读书人自居,贫困不能自存而又好喝懒做,很想清白做人而又不免偷窃,死要面子、怕人嘲笑而又自欺欺人,迂腐可笑。这段文字又描写了短衣帮对孔乙己的嘲笑。“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拿孔乙己的伤疤来取笑,就是拿孔乙己的不幸和痛苦来取乐。作者勾画出这些人麻木不仁穷极无聊的嘴脸,笑声里蕴蓄着一股悲凉的意味。语段中秋过后,秋风是一天凉比一天,看看将近初冬;我整天的靠着火,也须穿上棉袄了。一天的下半天,没有一个顾客,我正合了眼坐着。忽然间听得一个声音,“温一碗酒。”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看时又全没有人。站起来向外一望,那孔乙己便在柜台下对了门槛坐着。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见了我,又说道,“温一碗酒。”掌柜也伸出头去,一面说,“孔乙己么?你还欠十九个钱呢!”孔乙己很颓唐的仰面答道,“这……下回还清罢。这一回是现钱,酒要好。”掌柜仍然同平常一样,笑着对他说,“孔乙己,你又偷了东西了!”但他这回却不十分分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取笑?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孔乙己低声说道,“跌断,跌,跌……”他的眼色,很像恳求掌柜,不要再提。此时已经聚集了几个人,便和掌柜都笑了。我温了酒,端出去,放在门槛上。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是泥,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研读 本段段首写晚秋的凉意,给孔乙己的末路更增加一种悲凉的气氛;说靠火、穿棉袄,反衬孔乙己只穿一件破夹袄的凄凉。写孔乙己的外貌“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与前面的外貌描写形成对比,孔乙己如此悲惨,这是丁举人的罪恶。掌柜不说别的,只说19个钱,又显出自私冷酷的嘴脸。特意加上“仍然同平常一样”几个字,表明掌柜此时的取笑已经到了毫无人性的地步。<我是在网上复制过来的>
第2个回答  2010-08-23
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因为他姓孔,别人便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这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下一个绰号,叫作孔乙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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