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书法艺考最新政策

如题所述

1、本科艺术类专业点增加

此前,教育部发布了《教育部关于公布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该项《通知》显示,普通高等学校新增159个备案本科艺术类专业点、24个审批本科艺术类专业点,撤销110个本科艺术类专业点。

可以看出,增加大于撤销,这也意味着2023年招收艺术类本科专业比以往更多,对艺考生来说,不得不说是个好消息。招生专业多了,艺考生的选择也就多了,这个专业没把握可以换另外一个专业,总能挑出自己最擅长的专业学习、报考。

2、文化分数上升

在现今教育大改革的时代下,艺考早已不是易考,250分上本科的时代早已过去。尽管选择艺考专业的同学们,在高考录取时,会侧重于专业能力的考察,但对文化课的分数要求也有提高的趋势,文化课的分数要求纵观来说,是在逐步缓慢提升的。我们需要改变“文化课低能走艺考上本科”这一偏见。

3、统考进一步加强

随着艺考改革的步伐日益加大,一些非专业类艺术院校,纷纷在这两年中取消了校考,转为统考录取,甚至部分专业类院校也有相应的录取方式调整,浙江省除了书法和空乘没有单独统考其他八大专业全部覆盖省考,省统考成绩合格方可以报考其他院校的单独考试

其次在一些专业类艺术院校也相继将一些专业划为统考录取范围内,例如浙江传媒学院直减七大专业,将专业划为统考录取范围,只剩两大类校考,分别是播音主持和录音艺术

对艺考生而言,无论你是想通过统考录取的方式进入自己的目标院校,还是想通过校考进入艺术类优质院校,统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以往的艺考生,往往在集训期间,只会选择一个主专业进行重点攻克,而在统考越来越为重要的前提下,选择两个专业甚至三四个专业进行考试的同学大有人在,而这么做的原因自然是想为自己争取到更多录取机会。

主修专业重点攻克,并进行一到两个辅修专业,进行统考保底,也是为每位考生前程负责。

4、专业能力要求提高

无论是在统考还是校考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对于艺考生的专业能力要求越来越高。统考的专业合格线及各大院校的初试环节,对于专业能力的考核细分要求越来越清晰。

5、线上初试成为主流

如果说,对于2022年以前的艺考生来说,线上初试还是一个过渡环节,那么从2022年开始,几乎所有举办校考的艺术类院校,都没有完全开展线下考试,而是将线上考试放在初试环节,甚至部分院校的整个 校考环节都放在了线上环节。

对于2023级艺考生而言,讨论线上初试是否合理已没有半点意义,线上考试已成为主流,这就要求同学们在日常的集训要求中,将上镜考试摆放到重要位置,需要在平日里就需要线上考试模拟训练,特别是 在集训期间进行线上线下同步考察,尽快熟悉线上考试的流程及步骤,让每一位同学适应线上考试的点点滴滴。

6、边界效应日益减弱

在艺考中各个专业的考试内容有相关重叠的部分,不仅同时需要知道相应的该专业知识,还需要知晓其他专业的一些常识。

特别是音乐艺考各专业,不是你想考器乐类专业,理论类就不需要学了,也不是你想考教育类专业,器乐就不沾边了,其实各专业基础要求是有一定融合与偏重的,这其实和艺考改革是一脉相承的,在“双 减”和“素质教育”的大背景下,对于艺考生的综合素养要求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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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2-04
教育部:2023年艺术特招书法、美术等专业有新要求!
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得设专业方向

艺术类专业点设立不足四年的高校

凡省级统考涉及的专业

不得组织校考

应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

高校艺术类专业选拔应重视考查

考生的文化素质和专业能力

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

录取控制分数线

原则上不得低于本科第二批次录取

控制分数线的75%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

招生基本要求摘录



1.招生专业范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教育部2021年、2022年公布的《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中“艺术学”门类下设各专业,以及《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中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和本科专业“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下设各专业和“民族文化艺术类”“广播影视类”等部分专业,统称为艺术类专业。

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得设专业方向。对因培养工作需要,确需在招生考试环节加以区分的,有关高校可设立招考方向(专业后加括号注明),如舞蹈表演(民族舞方向)。不得作为招考方向的情况包括:本科专业目录中已有的专业门类、专业类、专业名称;与本专业选拔和培养无合理相关性的方向;改变本专业所在类别属性的方向,如体育运动项目方向;具有管理类专业属性的方向等。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参照艺术类本科专业管理要求统一规范属地高职(专科)层次艺术类专业范围。

2.招生办法。高校艺术类专业选拔应重视考查考生的文化素质和专业能力,着眼学生长远发展,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艺术专业考试成绩,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录取。

高校应合理安排艺术类专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对社会需求不足、培养质量不高的专业应予以调减或停止招生。凡设立招考方向的专业,高校还应公布各招考方向的招生计划。对于艺术学理论类、戏剧影视文学等不组织专业考试的艺术类专业,鼓励相关高校商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对于已经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或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专业,鼓励相关高校2023年继续采取相同招生办法。同一高校同一专业(包括下设各招考方向)应采用同一种录取办法。

3.考试办法。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统考和高校校考。省级统考已涵盖的专业,高校一般应直接使用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确有必要进行补充考核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校可面向省级统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并须将考试工作方案报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艺术类专业点设立不足四年的高校,凡省级统考涉及的专业,不得组织校考,应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省级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高校可组织校考。

省级统考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独立或联合组织,高校校考由招生院校组织。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应积极创造条件增设音乐、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书法等科类省级统考。联合组织省级统考的省份,可协商合作命题或委托一省命题、分省组织测试、分省采集考试信息、联合阅卷(评价)或委托一省阅卷(评价)。对于本地生源极少的专业(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除外),鼓励采取联合组织省级统考的方式,报相关省级招委同意后向社会和高校公布。

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应以教育部有关工作规范为指导,结合高校人才选拔需求,合理设置省级统考科类和对应的艺术类专业范围,完善测试方式和评价机制,切实提高统考质量。严格控制合格生源规模和比例,积极探索在合格线上进一步细化分档。统考成绩发布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按要求及时提供各科类考试科目、成绩分布等统计信息,服务不同层次、类别高校选拔工作需要。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得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中组织非艺术类专业考试。各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组考、成绩发布等工作原则上应在2023年1月底前完成。

高校应在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中明确告知考生须参加所在地省级统考的科类,并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各省统考子科类划分要求准确报送本年度招生专业子科类对照信息。若高校对省级统考科类所对应的艺术类专业范围持有不同意见,应主动与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沟通,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向社会公布。对于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高校不再组织校考。高校要合理安排校考时间,不得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考时间等安排冲突。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组织,确有必要在异地设立考点的,须经考点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且校外考点数量最多不得超过5个。高校应加强校内外考点管理,确保校内外考点的组考考核内容一致、标准一致、程序一致、监管一致。采取提交作品或线上考试等方式的高校,考前要对考生设备条件、应考环境进行全面检查,考中要采取“双机位”(分别录制考生和考试场景)、“防缩屏”(防止缩小考试屏幕查看资料)、“防编辑”(防止编辑原始录制视频)、“防对口型”(随机加入对话程序防止播放录音“对口型”)等措施,防范作弊行为。高校要严格控制校考合格证发放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上一年度比例。高校校考合格证按专业发放,每个专业校考合格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该专业上一年度录取人数的4倍。

4.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省级招委应因地制宜、分类划定、稳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在仅保留一个普通本科批次的省份,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并后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舞蹈学类、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适度提高艺术学理论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不含表演)等有关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控制分数线,设计学类专业参照执行。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本省(区、市)普通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有关高校可商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后,进一步提高本校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录取期间,各省(区、市)和高校不得为了完成招生计划而降低初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5.投档模式。艺术类专业录取工作安排在各省(区、市)相应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批次开始前进行。鼓励各省(区、市)积极推进在艺术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增加高校和考生的双向选择机会,提高考生志愿匹配率和满意度,更好地满足高校艺术人才选拔需求。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要根据本省(市)改革实施方案,合理制定高校艺术类专业投档录取办法。

6.部分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招生工作要求。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继续试点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面向省级统考合格生源组织专业校考、高校自主划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自划线)。有关高校要认真研究各省(区、市)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科学制订本校考试工作方案和招生办法,详细、准确告知考生应知须知的内容及工作事项,如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相关要求,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对各省考生参加专业课省级统考科类、参加校考资格要求、录取规则、专业合格线、自划线划定办法等。录取时,有关高校应在本校网站公布高考文化课成绩自划线,自划线原则上不得低于生源省份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学理论类、戏剧学、戏剧影视文学、电影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及设计学类等专业应进一步提高要求,舞蹈表演、表演(戏曲方向)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

7.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非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执行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须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安排在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高校若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须提前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及录取要求(凡省级统考涵盖的专业,学校不得组织校考),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允许开展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招生的高校,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当地普通专业录取有关政策执行。

8.其他。相关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由各省(区、市)参照上述要求制订办法。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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